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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就专坑有钱人!据大象新闻8月18日消息,广州一名男子花五千块入手的宝格丽眼镜

还真就专坑有钱人!据大象新闻8月18日消息,广州一名男子花五千块入手的宝格丽眼镜掉了颗螺丝,拿到门店打算修一下。

以为很快就能修好,没想到店员要求直接换掉一整对镜腿,收费998元。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换下来的旧镜腿门店还要收走,男子怎么都想不通。

广州的蒋先生有副宝格丽眼镜,花了接近5000块钱才入手。镜框还不错,但没戴多久其中一侧的镜腿螺丝就掉了,这在常人看来就是个小修小补的活儿。

他找到了广州太古汇的宝格丽专卖店,打算简单配一颗螺丝拧上去,结果被告知需要送到上海的售后中心去检测。

等待的过程相当漫长,足足19天才有了答复。问题来了,店员表示无法单独配螺丝,必须把整对镜腿都换了,费用998元。

他们的理由听起来也挺"合理"的,说是镜架两侧的磨损程度不一致,只换一边的话新旧搭配显得不协调,另一侧很快也会出现类似问题。

而且螺丝这类小配件根本没有单独的销售渠道,所有涉及的零部件都得成对更换。蒋先生虽然觉得有点贵,但想想也还能接受,反正就是配件问题。

真正让他感到无法容忍的是店方在报价单上写的那一条:“若需装新作,原有损耗部件由我方保留。”

他当时就炸了,质疑这个逻辑到底在哪儿说得通——眼镜本来是自己花钱买的,现在又额外掏998块去换新的镜腿,拆下来的旧件凭什么就成了店里的东西?

他最终选择了拒绝,那副眼镜至今还躺在门店的柜台里。8月18日的时候记者去联系宝格丽的官方客服部门,对方一开始说线上线下的售后流程不太一样,具体情况还是得去门店问。

广州那家店被多次追问以后,用了一个挺霸气的回答——“公司规定”,后面再也没有更多说明,至于这个规定的具体依据是什么条款,一点儿都没提。

这件事从这一刻开始,就不再仅仅是关于一颗螺丝值不值998元的问题了,背后暴露出的其实是两个更尖锐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很直白,成对更换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理。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品牌确实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零部件供应体系来设计维修方案,如果厂商根本不生产和供应单颗的螺丝,消费者也没理由去强制一家公司按照街边小眼镜店那样的维修模式来做事情。

但在我看来真正的问题在于信息的透明度和消费者的选择权。维修要花多少钱、需要更换哪些零部件、整个过程要多久,这些关键的信息应该在消费者送修之前就被清楚地交代给他们,而不是等了小半个月才告诉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里其实早就规定得很明确,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当经营者采用搭配或组合方式提供服务时,必须对消费者进行显著的提醒和告知。

可在这个案例里,所有这些说明都是事后才透露的,这本身就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个问题就更关键了,那就是旧件的所有权问题。成对更换或许还能用商业逻辑来解释,但直接宣布“原有损耗部件由我方保留”就已经触及了财产权这条底线。

店方并不是在跟消费者商量能否回收这些旧件,而是通过一份格式化的服务单直接规定这是强制性的。

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经营者如果使用格式条款,就不能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不能通过预先拟定的条款来强制交易。

参与此事的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对于产品和相关零部件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利,品牌方仅凭一句“公司规定”的格式化条款直接占有消费者的旧件,这种做法可能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限制。

这样的争议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苹果公司多年前的维修政策中就有过“更换下来的零件归公司所有”这样的规定,后来被多个地方的消费者协会批评违反了《物权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基本的财产所有权。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个事件本质上反映的是什么。表面上看好像是在讨论“奢侈品维修为什么这么贵”,其实不然。

高端品牌有权利维持自己的配件体系,可以选择不提供廉价的小修服务,也完全有权利按照自己认可的价格来进行维修定价。消费者同时拥有的权利就是:可以不接受。

但问题在于,当品牌用“公司规定”这四个字作为最终答案,剩下的就不是在协商了,而是在单方面宣布。

一件东西一旦卖出去以后,它首先和主要地是消费者的私人财产,其次才是某个品牌旗下的商品。

优质的售后服务不应该只是提供一家漂亮的门店和统一的流程规范,而是要把“为什么这样修、为什么这样收费、旧件为什么必须要留下”这些问题都讲得清楚,然后才能把选择权重新交给消费者去决定接不接受。

一颗螺丝本来不值什么钱,但它掉下来以后反而拧开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消费关系中,品牌到底能替消费者做主做到什么程度。蒋先生显然是想用自己的态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信源:
华商报·大风新闻——《眼镜掉颗螺丝,宝格丽维修时要求“成对换腿”,旧腿还要收回,消费者:我买的难道只是使用权?》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