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初的海南澄迈县金江镇,一个名叫王英汉的农民从江湖上学了两招花拳绣腿,便在镇上第一家开起了武馆。
1980年春天的海南澄迈,空气中飘着橡胶树和槟榔花的混合气味。金江镇的赶集日,二十三岁的王英汉第一次站在自家院门口,挂出一块歪歪扭扭的木牌:"英汉武术馆"。
这个年轻人此前的人生轨迹模糊而短暂。澄迈县档案馆的早期材料显示,他出身金江镇一个普通农户,念过几年小学,此后便游荡于琼岛各地的码头、工地和庙会。
关于他那套"武艺"的来源,镇上老人后来的回忆口径出奇一致:不过是些踢腿打沙袋的把式,"劈砖都要挑那酥的"。
但时机选得准。1980年代初的海南尚属广东管辖,金江镇更是个连条像样公路都没有的墟镇。改革开放的风气刚刚吹到岛上,农民们手头有了余钱,送子弟学几招拳脚既是时髦,也是寄托。
王英汉的武馆开张头一年,竟收了三十多个徒弟。他很快摸出门道:教拳是假,聚拢人手是真。徒弟们交不起学费的,就跟着他去镇上的纠纷里"评理";交得起钱的,反而要请他喝酒吃饭,求个"英汉哥照应"。
1983年,王英汉当上了村主任。这个职务的获得过程,后来的判决书用"采取不正当手段"一笔带过。
但金江镇的老居民记得清楚:那几年选举,他手底下那帮穿练功服的年轻人总在票站附近"帮忙维持秩序"。
村主任的身份给他镀了层合法外衣。1984年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分出,1988年正式建省,大规模基建浪潮席卷全岛。
王英汉嗅到气味,注册了一家建筑队。他的竞标方式很直接:带几个徒弟到竞争对手的工棚"坐坐",或者半夜往人家搅拌机里倒把沙子。
有回争夺一个水利渠道的承包权,他让徒弟们把对方包工头堵在招待所里,从下午谈到凌晨三点,"谈"出了结果。
到1990年前后,王英汉的"建筑公司"已经垄断了金江镇周边多数小型工程。他的势力也从徒弟扩展到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约二十人的固定团伙。
镇上人背后叫他"南霸天",这个绰号的确切出处已难考证,有人说来自那部老电影,有人说是形容他"在南边称霸天下"。
王英汉本人对这个称呼的态度暧昧,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偶尔在酒桌上半开玩笑:"霸什么天?我就是给兄弟们讨口饭吃。"
但"讨饭"的手段愈发凶狠。1991年3月,澄迈县一家国营农场改制,要修建职工宿舍楼。王英汉带人找场长"商量",场长以已签合约为由拒绝。
三天后的夜里,场长家的猪圈起了火,两头种猪烧成了焦炭。场长报警后,派出所的人来转了一圈,记了笔录便再无下文。
这年年底,王英汉通过中间人传话,以"补偿损失"为名向场长索要两万元,场长被迫照付。
类似的手段反复上演。据后来司法机关查明,这个团伙在1990年至1993年间作案三十余起,涉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罪名。
他们持有两支自制火药枪和若干刀具,1992年曾开枪击伤一名拒绝"合作"的石材供应商,致其左腿残疾。
团伙的膨胀离不开当地个别公安人员的庇护。判决书披露,澄迈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多次收受王英汉的宴请和财物,对其报案故意拖延甚至直接销案。
1993年春节,该所长还到王英汉家中吃年饭,席间称赞他"为镇里建设做了贡献"。
这种庇护并非出于多么深的利益纠葛,更多是基层治理失效下的麻木与敷衍:一个管片民警后来交代,他起初也想过认真查,但"上面有人打过招呼,下面又都是熟人,久而久之就睁只眼闭只眼"。
转折发生在1993年下半年。海南省公安厅接到多封群众举报信,信中详述了王英汉团伙的罪行,并附有受伤者的医院诊断复印件。
新任厅长批示"严查",专案组于当年10月悄然进驻澄迈。调查持续了八个月,期间遭遇多次阻挠:关键证人突然翻供,专案组驻地附近出现可疑人员游荡,一名侦查员的自行车被人卸了车闸。
1994年6月12日凌晨,收网行动开始。三百余名警力分七路同时出击,抓捕团伙成员及涉案公职人员。
王英汉本人是在金江镇外一座荔枝园里被抓获的,当时他正筹划潜逃广东,行李里装着七万元现金和一张假身份证。
据参与行动的刑警回忆,这个昔日不可一世的"南霸天"被按倒时,裤裆已经湿透,嘴里反复念叨:"政府宽大,政府宽大。"
审判在同年11月进行。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英汉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流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余七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不等。同时被查处的还有澄迈县公安局三名干警,其中两人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农村黑恶势力典型通报全国。
信息来源:王英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