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升学宴事件,由谁来赔?
1. 办宴席的主家。
依据《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房屋所有人、宴席组织者)是第一责任人,这也是主家逃避不了的责任。
2. 雨棚搭建人员。
如果是请人专门来搭雨棚,雨棚的搭建是否规范是否合格,承办搭建的负责人也脱不了关系。没有将一些意外因素考虑进去,也是存在一定的过错的。
3. 政府不直接民事赔偿。
政府在部分情形下会有人道主义救助。
来参加宴席的都是邻里乡亲,本来是一件大喜事,庆祝孩子金榜题名,谁料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事故。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娃娃考上了大学,本来自己一家人在一起庆祝就好,但是架不住邻里以及亲朋说要办起来热闹一下,结果直接将喜事变成伤事,乐极生悲!
说实话发生这样的事情,最难过最愧疚的就是主家了,本来想着和邻里乡亲分享一下喜悦,结果造成这样的意外,以后的日日夜夜里该有多么的煎熬。
参加这一次宴席的人内心估计都会有阴影了,本来还在一起说说笑笑的邻里转眼间便天人永隔,尤其是遇难者的家人们更加的悲痛。
真是世事无常,意外真的无处不在,好在邻里乡亲们也很明事理,事后并没有人责怪主家,也明白这种事情谁都不想,还主动收留主家,因为他们家塌了无处可去。
只能说,想想都是泪,来的都是邻里都是亲戚朋友,太令人难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