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纹样不应被企业垄断
广东高院、北京知识产权机构明确:宝相花、柿蒂纹属于我国千年公共传统纹样,不能归某家企业私有。
不少网友呼吁,过往LV胜诉的相关案件应当再审,追回不当获利,将其相关图案专利全部宣告无效。
法律上要区分:单纯传统纹样属于公有,可以自由使用;但LV经过二次设计的完整组合商标,受知识产权保护,不能直接照搬冒充品牌。
旧判决不会因新判例自动再审,再审有严格法定条件。对于照搬传统纹样得来的专利,公众可以申请宣告专利无效。
保护知识产权,应当保护真正原创,不能让公有传统文化,被企业拿来垄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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