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所未闻!”广东东莞,一企业打算投资1000亿元建个产业城,先期花17.21亿元,全款拿了258亩土地,然而开工没不久就因疫情、债务等原因停工。转眼几年过去了,当地自然资源局直接以土地闲置为由,要求企业缴纳3.44亿元的土地闲置费,并宣布要无偿收回全部土地。企业懵了,直呼闻所未闻,与多次自然资源局理论未果后,先是申请复议,未果后又将自然资源局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悉,某企业曾系国内头部集成电路企业,同时稳居全球第三大手机芯片厂商、国内顶尖服务器供应商。
2017年,该企业与当地政府签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算建一个产业城以及一个自己的华南区总部。
对外放出的规划投资额高达一千亿,在当时号称是当地引进的投资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项目。
时间来到2019年,该企业花17.21亿元,全款拿下了258亩土地。
几天后,媒体就报道,产业城一期项目正式开工,总投资额高达 621 亿元。
谁也没能预料,没过多久,该企业就爆发严重债务危机,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接踵而至。
2021年,重压之下,该企业启动破产重整。
而更令该企业雪上加霜的是,同年4月底,当地自然资源局便该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开发条件对前述258亩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已经涉嫌闲置为由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当地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的依据正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6条规定,即: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而面对自然资源局的立案调查,该企业据理力争,表示土地之所以出现闲置主要有几个客观原因。
第一是,受2020年初疫情的影响。
第二是,建设方案一直在与城建部门讨论,始终没有确定,经过协商,企业又在2021年4月递交了调整后的方案。
第三是,整个产业城是分期规划建设的大型项目,一期开发需要和二期地块统筹布局,可二期用地迟迟没有完成供地,直接拖累一期正常推进等等。
不过,该企业的这套说辞,并没有被自然资源局采纳。
而在1年多后,正式认定涉案258 亩土地属于闲置土地,不过认定闲置起始时间定为2021年4月17 日,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动工。而后不久决定向该企业征收3.44亿元土地闲置费,同时决定无偿收回涉案258亩土地。
全款拿的地,如今不仅要被无偿收回,还要再交数亿元闲置费。该企业当时就懵了。
该企业负责人更是直言,从事房地产开发 20 多年,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
随后因多次与自然资源局理论无果,该企业先是申请复议,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自然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自然资源局收回土地、责令缴纳闲置费的决定。
一审法院审理后,于2025年1月判决该企业败诉。
该企业表示不服,随后又选择上诉。
据悉,二审结果如何至今没有披露。
而不久前,当地自然资源局正式对外发布的公告,称依法与该企业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该意味着该企业在二审中,大概率还是以失败告终。
最后,涉事企业的案件令人唏嘘,也再次给所有拿地企业敲下沉重警钟。
土地使用权附带法定开发义务,交钱不等于拥有无限囤地的权利。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是刚性红线!
拿地前期务必做好风险测算。心存侥幸,很可能导致自身前期的投入全部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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