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男子为了让弟弟的儿子顺利上学,于是便把房屋过户给了弟弟,双方签订了赠与借房协议,约定等大侄女入学后,弟弟就把房子过户回来,谁知等大侄女真的上学后,弟弟反而推脱没时间过户,为此,男子将弟弟诉至法院要求配合过户,万万没想到,弟弟竟然将房子低价卖了出去。
据悉,陈某有一套学区房,弟弟陈某乙的儿子小陈已经到了快上初中的年纪,为了让侄女能够上这所中学,于是陈某和弟弟商量后,就把房子暂时过户给了弟弟,双方签订了赠与借房协议,等大侄女上学半年后,弟弟就把房子过户回来。
等大侄女入学之后,陈某便多次催促让弟弟过户,可是弟弟却不紧不慢,不是以没时间搪塞就是以手上没钱办不了过户为由,就是拖着不去办理过户。
无奈,陈某只能把弟弟陈某乙诉至法院,要求弟弟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谁知,诉讼期间,弟弟竟然把房子以40万的价格售卖给了丁某,并完成了过户,随后便表示房子已经卖掉了,没办法再过户了。
无奈,陈某只能紧急追加被告丁某,庭审中,陈某乙表示,哥哥赠与房屋是真实有效的,而且现在都已经过了诉讼期,无权再要求房屋。丁某则表示,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自己才是所有权人。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之前也是有一对亲兄弟,哥哥借用了弟弟名义上学,弟弟卖买了房子后哥哥起诉要求过户,法院支持了哥哥诉求,弟弟败诉后不服,实名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
还有网友说,这能一样吗,哥哥借给弟弟房子用,不是送给他了不要了,要懂得感恩,不仅等孩子上学后把房子还给人家,而且税费什么的都要自己担着才对。
也有网友说,看过动物世界吧?往往动物下了好几个崽后,只会照顾那个最强壮的,不但不给那些不强壮的喂食,甚至还会扔掉让其自生自灭,所以,最大的竞争者不是外人,往往就是兄弟姐妹。
说实话,幸亏哥哥有一份赠与借用协议,如果只有一个赠与协议,那么,因为房屋已经过户给弟弟了,就是赠与已经生效了。
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因此,房屋过户意味着赠与已经完成,哥哥就没有办法再去追究了。
因为借的目的是为了让侄女上学,现在侄女已经上了学,目的已经完成,虽然这个目的不是非法的,但是,因为弟弟没有房子,而哥哥暂时给弟弟过了户,只是让孩子上学,所以本质上来说,弟弟还不是产权人,据此,弟弟采取了隐瞒真相的方式,获取了入学资格,那么,作为学校来说,其实严格执行的话,是可以将弟弟的闺女开除处理或者安排转学的。
现在弟弟非但没有返还,而且还把房子卖掉了,那么,这就是一种抗拒的行为,如果不是哥哥追加了第三人,变更了诉求,那么,待判决之后,因为房子已经是第三人的了,那么哥哥是没办法执行的,所以,弟弟的行为还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罪,因此,如果不是哥哥变更诉求以及追加被告,真的是能把弟弟送进监狱。
不管怎么说,亲情本身就血浓于水,作为弟弟不能如此觊觎哥哥的财产,即便哥哥有能力买了几套房子,其实和弟弟也没有一毛钱关系,不要想着能平白占一套。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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