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周扒皮!”重庆,一大学生暑假跑外卖,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最后一算,他跑了400多单,能拿到2400元,可他去办理离职手续,站点拿出结算单,大学生一看 傻 眼,上面写着: 工服折旧费、住宿费,工作不满3个月,按旷工离职处理,罚款600元,再叠加上其他费用,跑单钱被扣没了,反而倒欠200元!
小彭是高校的学生,他趁着暑假,想打工挣钱,他思来想去,去外卖站点送起了外卖。
这一个月里,小彭天天坚持送餐,他不顾天气炎热,结结实实跑完了400多单。
按照当初和站点说好的薪资计算,他到手应该能拿到2400多元。
转眼到了假期结束,小彭提前一周告诉了站点,他马上开学,就快要办理离职手续。
他本来以为,这样一来,等时间到了,就能顺利的拿到了工资,他心里高兴,他也是有用的人了,帮助父母减轻了负担。
可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时间,他去站点进行结算,可结算的结果,给了他当头一棒!
按照站点给他的计算,他不但拿不到工资,反而倒欠了站点200多元!小彭当场懵圈,这样的结果让他无法接受!
站点拿出一大堆名目来扣款,这里面有工服折旧费、住宿费,还有一条让他完全没法接受的罚款。
站点负责人说,小彭入职的时候,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如果工作不满3个月,会按照旷工离职进行处理。
就凭这一条规定,直接就扣了600元的罚款,再叠加上其他各类费用,核算下来,小彭的跑单钱被扣的一干二净!
甚至算到最后,他倒欠了站点200多元!
小彭眼泪都快出来,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他还不如待在家里!
不跑单也不欠钱,跑了一个月反倒欠了200元,说到哪都说不过去,千古奇闻,令人不可思议!
有人说了,这是兼职的学生没有经验,签协议的时候很少会看里面藏着的不合理条款。
但用工协议不能单方面设置罚款,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本来就该拿到相应的酬劳。
一旦遇到不合理的扣费,千万不要自认倒霉,一定要留好证据,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小彭意识到自己碰上了不合理对待,他没妥协,直接选择向劳动部门投诉了。
经过相关部门介入协调,他成功把跑单钱追了回来。
有人就说了,这站点也太不地道了,周扒皮来了也自愧不如呀!
更有人说,招人的时候不说清楚,结工资时候了就扣这扣那,这是故意的,就该直接报警处理。
有人说这事不在少数,小彭是大学生,有文化有知识,知道举报投诉为自己维权。
还有多少人懦弱,只知道害怕,不知道维权,最终稀里糊涂就这么算了,出力干活最后还得给别人倒找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 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 工 单 位想要扣钱,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制定扣款规则。
站点仅凭他们的内部协议,就以没干满工期为由对小彭进行罚款,再叠加各类没有提前约定的扣费,已经属于违规行为。
就算双方签了协议,里面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条款,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劳动者有权拒绝这些不合理的扣款。
因此,一旦劳动者发现自己被不合理对待,一定要留好证据,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