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武宣,一男子驾车回家,驶入地下车库后右转,结果车子却剧烈抖动了一下,男子赶紧下车查看,结果发现轧到了人,于是赶紧报警,奈何伤者还是伤重不幸身亡,事发后,男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立案,因为积极赔偿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检方决定不起诉,但是男子因系公职人员还是被撤销了职务。网友:男子真的冤。
据悉,24年11月20日晚上,陈先生驾车回家,驶入小区的地下车库后右转,结果车子就剧烈的抖动了一下,陈先生发觉之后,赶紧下车查看,结果却看到一醉酒男子躺在车底,于是就立即报了警。
随后,受伤男子被送去了医院,奈何因为伤重不幸离世。陈先生表示,因为男子躺的位置是盲区,根本看不到,事后,陈先生还找来了一个假人做实验,结果所有路过车辆均未发觉。
事发后,陈先生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立案,由于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获得了谅解,检方认为虽然陈先生构成了犯罪,但是因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便没有提起公诉。
可是,因为陈先生系一名公职人员,因为此事行政职务被撤销,而且还被扣罚了绩效工资。
事发后,有网友认为,这压根不是犯罪,因为没有看到,没有看到不是能看到而没有看到,也不是看到了能够避免,所以不是过失,而是意外。
还有网友说,谁允许躺在小区地下车库的?人是怎么进去的?物业有没有责任?虽然他是公职人员,但是也不应该受到额外得处罚。
也有网友说,之前有过类似案例,也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后来发酵之后,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了。
其实,网友说的这起是发生在21年三门峡的一起类似案件,涉事司机同样是深夜回家,驶入车库后碾压到一醉酒躺卧车库的男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机被刑拘,在被羁押450多天后,检方最终也是做出了不起诉处理。
实际上,类似的案件并非个案,司机在驶入地下车库时,到底是否有义务预见车道上会躺着熟睡的人?
其实,从一个正常的司机的角度来看,怎么也不会意识到,车库会躺着一个人?更何况,死者虽然醉酒,但是作为一名成年人,随意躺在了车库行车道上,本身其实是具有重大过错的。
如果这名男子躺卧在公共道路上,被正常行驶的车子碾压致死,司机排除酒驾以及无证驾驶等情况的,那么,司机并不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甚至连主要责任也无需承担,在不承担全部和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是无需承担交通肇事罪这样刑事责任的,更不会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责任。
相反,如果醉酒男子躺卧在地下车库内,因为是小区地下车库,从而排除了公共道路的可能,所以,当车子碾压到对方,这就不是交通肇事了,因此,只能过失犯罪去处理。
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罪情节里,并没有受害人主要或者是全部过错无需立案的情形,所以,即便是受害人主要过错,一旦认定肇事方有过失,那么也会被认定为过失犯罪的,所以,地下车库,小区内部道路如果按照公共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那么,很多的事故就不会按照过失犯罪处理了,而只能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
虽然检方认为构成犯罪不需要处刑,但是,从个人的看法来说,陈先生这起案件,应为意外事件。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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