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39岁程序员早上去上班,到了公司楼下打完卡,因为肚子不舒服便直接去了厕所。哪曾想,几个小时后,被同事发现躺坐在马桶上已经失去意识。同事连忙采取急救并拨打了120,但是悲剧的不到2个小时,这名程序员便被宣告抢救无效猝死。事后这名程序员的家人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人社局认为男子从车库直接去的是厕所,而不是公司,也没有从事工作相关的内容不属于工伤。这名程序员的家人表示不服,目前已经提起复议!
据悉,39岁男子邢某是一名程序员。因为工作强度大,还经常熬夜加班。
今年开春后,邢某便时常觉得心慌,之后躺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担心身体出现问题,当时邢某还做了个全面的体检,不过并没有查出什么问题。
当时医生结合他的工作状态,认为可能是长期压力大、精神焦虑导致的身体不适,还叮嘱他要调整调整状态,再观察观察。
2026年4月23日清晨,邢某起床后,就感觉身体不舒服,起床后,又坐了下来。
因为不是第一次了,当时,邢某和妻子都没有特别在意,只当休息休息就好了。
随后,邢某休息了一会儿,吃完早饭后,又回床上躺了一会儿,等妻子送完孩子上学,这才与妻子一起开车去上班。
谁料,邢某将妻子送到公司,到自己公司楼下的车库停完车,打完卡,便感觉到不舒服,去上了个厕所。
而几个小时后,被同事发现时已经是躺坐在马桶上失去意识。
邢某的同事当时便给邢某采取急救并拨打了120,但是不幸的是,不到2个小时,邢某便被宣告抢救无效猝死。
好端端的人说没就没了,又想到2个年幼的孩子,邢某的妻子当时就觉得天塌了。
可人死不能复生!邢某的妻子也只能接受现实。
随后,邢某的妻子带着悲痛给邢某办理了后事,而后认为邢某的死亡与常年高强度的工作不无关系,便向邢某所在的公司讨说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涉事公司认为邢某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便主动为邢某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人社局审查后,认为邢某从车库直接去的是厕所,而不是公司,也没有从事工作相关的内容不属于工伤,直接做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他已经到公司打卡了,却因为先去了厕所而不是工位,工伤就不予认定!”邢某的妻子懵了,表示不服,与人社局多次理论未果后,如今已经申请行政复议!
那邢某的情况到底属不属于工伤?
因邢某系打完卡后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内死亡,邢某的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关键其实就是看是否满足“工作岗位”的要件。
现行规定未对“工作岗位”进行明确鉴定,但根据实务经验并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岗位”的范畴大于“工作场所”,除包括职工日常的、固定的工作地点,还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前后,职工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满足生理需要的劳动场所内的辅助场所等。
法律的温度,在于情理与法理的兼顾。笔者认为,涉案人社局因邢某打完卡后,没有前往办公室,而是在卫生间被人发现,就认定邢某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过于机械、片面!
最后,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让一个家庭骤然失去顶梁柱,两个年幼的孩子从此缺失父爱,妻子背负无尽悲痛与生活重压。这场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敲响了职场健康与劳动保障的警钟。
希望邢某的妻子能够争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也再次提醒所有职场人:钱是永远挣不够的,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身体出现不适后,不要硬抗,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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