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戳破了婚姻的遮羞布——“没有法律震慑、没有经济重罚、没有社会舆论制裁,让婚姻这份契约,几乎沦为了无违约成本的‘松散协议’”。但光戳破不够,得往下捅:出轨不该停在道德批评里打转,必须入刑、必须重罚、必须严惩,这才是对契约精神最基本的尊重。
看看现在的局面, 《民法典》定了夫妻忠实义务,重婚罪最高判两年,破坏军婚罪护着军人配偶,可普通婚姻里的长期同居、转移财产养第三者,多半只赔几万精神抚慰金了事。这点代价,对拿家庭资源喂外头的人来讲,连痒都没挠到。说白了,现行规制就是“纸面威慑”,出轨者算准了成本,才敢把承诺碾成渣。
我认死理:出轨入刑不是干涉私权,是给契约焊死底线。重婚罪门槛高到形同虚设,那就单列“恶意破坏婚姻罪”——长期同居、多次出轨、转移大额共同财产给第三者的,直接刑责伺候;经济端同步加码,过错方按比例少分乃至净身出户,第三者收受的财物全额追缴;舆论端去掉流量粉饰,让背信者付出社会性代价。这三层叠起来,才叫“违约有痛感”。
有人拿“ 《刑法》谦抑性”挡枪,说情感复杂不能一刀切。可醉驾入刑后事故断崖下滑,破坏军婚罪震住了多少试探——同理心用到背叛者身上,就是对受害者和孩子最大的残忍。婚姻是社会最小单元,放任零成本出轨,吞噬的是三代人的安全感。
别再拿“道德自律”糊弄人了。法律不亮剑,良心就贬值;惩罚不到位,忠诚成笑话。入刑、重罚、严惩,不是泄愤,是帮更多人守住对婚姻的那点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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