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未成年女孩被四名男子骗到一偏僻山头斜坡处,其中两个男子按住她的手脚,另外两个男子先后性侵了她。事发14年后,四名男子相继归案,然而四人均称只是帮着控制受害人并未侵害,最终,受害女孩凭借一个关键细节,最终揪出了嫌疑人。
据悉,2011年7月7日的这天,未成年女孩红红被四名男子连哄带骗到一处偏僻山头,随后两人按着红红,另外两人先后对其实施了侵犯。
第二天,红红就报了警,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就抓获了嫌疑人杨某,而另外三人则畏罪潜逃,然而,经过对红红体内的DNA做了鉴定,但是却并未检出有效成分,一时间,到底是谁侵害了红红无法得到有效的确认。
起初杨某伟供述自己实施了侵犯,但是待案件进入法院后,杨某伟却改口称不是自己实施的侵犯,仅承认自己有帮助行为,因其他三人未归案,所以,杨某伟因属于从犯,被法院判处了5年6个月有期徒刑。
直到24年4月,另外一名同案犯杨某龙归案,也承认了自己是帮助行为,随后法院判处杨某龙有期徒刑5年。
然而,随着另外两人陆续归案,大家都说自己是帮助行为,谁都不承认实施了侵犯行为。
由于当年受害人表示,其中一人留长发,脸上有一颗痣,而杨某伟则确实有一颗痣,当年也留着长发,最后,经过落实,实施侵害的为杨某西和杨某伟。
随后,杨某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而杨某伟因之前已经服刑了4年2个月,扣除了减刑1年4个月,所以,杨某伟再次因此事被刑拘,案件重新进行审理,最终,杨某伟被处以有期徒刑11年,还需要执行剩余星期6年10个月。
事发后,有网友说,就是因为嫌疑人是先后到案,就此导致了没有办法去和其他人核实,加上直接实施侵害的嫌疑人是第一个到案,所以,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只能认定为从犯。
但是,因为后续其他嫌疑人也陆续到案,而且4个人都说自己是从犯,那么显然其中有人撒了谎,想要蒙混过关。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与其他嫌疑人交叉询问,了解真实情况,但是,由于四个人均不承认是自己实施了直接犯罪,只是承认是从犯,加上受害人凭借记忆,还原了当时一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显然这是线索,根据嫌疑人相貌的线索,也是能够得到真相的。
就此,因为嫌疑人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最终承认了犯罪行为,加上其他两人的陈述,最终证明了杨某西和杨某伟是直接实施犯罪的行为人。
按照刑法的规定,违背受害人意愿,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轮流的,则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本案中,两人实施了直接犯罪,另外两人没有直接实施,所以,直接实施的,必然量刑在10年以上,而没有直接实施的,是可以从宽处罚的,这就是要区分直接实施犯罪的主犯,和实施帮着行为的从犯之间的区别。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某西和杨某伟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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