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新加坡,一名24岁的现役民防军人,竟然趁着已经怀孕的妻子外出时,侵犯了无法反抗的13岁聋哑少女,直到妻子回家,这才侵害才被阻止。更令人发指的是,男子一家和少女一家长期交好,她的妈妈才放心女孩留在男子家里,却没想到亲手送入了火坑。事后,法院判了。
这个24岁的男的,身份是“全职国民服役人员”,通俗点说就是正在服兵役的军人,本该保家卫国,结果却把魔爪伸向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
案发时是2024年11月,当时这个畜生才22岁。受害的13岁女孩,不仅是未成年人,还是个聋哑人。一个听不见、说不出话的孩子,面对一个成年男性的暴力,她连喊救命都喊不出来,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
被告跟受害女孩是怎么认识的?是因为他跟女孩的哥哥是中学同学。而且被告的妻子,还是女孩母亲的教女。说白了,这不是什么陌生人作案,这是熟人,甚至是“准亲戚”作案。
正因为有这层关系,女孩的妈妈才会在2024年11月2日那天,放心地把女儿留在被告那两房一厅的组屋里过夜。妈妈肯定想的是,对方是当兵的,家里还有怀孕的妻子,能出什么事?结果,偏偏就出了天大的事。
第二天早上,被告怀孕四五个月的妻子出门办事。家里就剩下了这个畜生和那个13岁的聋哑女孩。这男的直接示意女孩跟他进卧室,要求发生性关系。
女孩拒绝,他就在女孩手机备忘录里打字继续纠缠。女孩还拒绝,他就提出给钱。大家听听,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对一个13岁的孩子用金钱诱惑?
最让人揪心的情节来了。女孩意识到不对,偷偷给被告的妻子发短信求救。然而,信息发出去了,侵害却没有停止。被告强行把女孩拖到床上,实施了强奸。女孩拼命挣扎想逃,被他死死按住胳膊。
直到妻子回来开门,这男的才停下来。他干的第一件事不是忏悔,而是命令女孩赶紧去厕所清洗身体,毁灭证据。妻子质问怎么回事,他居然撒谎说女孩突然发怒从厨房拿刀。
女孩当时没敢告诉被告的妻子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因为她不想让这对夫妻因为她吵架闹翻,而且对方还怀着孕。一个13岁的孩子,受到这么大的伤害,还在替别人着想,还在怕给别人添麻烦。而那个22岁的成年男人,脑子里只有兽欲。
当天晚上女孩被妈妈接走,亲戚发现女孩前臂有伤、脖子上有吻痕。在追问下,女孩才指着手机里被告的照片示意是他干的。
妈妈第二天就报了警。这里面还有个细节,这男的一直处于“逃兵”状态,本该2023年10月向民防学院报到,一直没去。一个连兵役都敢逃的人,法律在他眼里算什么?别人的女儿在他眼里又算什么?
法庭上还有一段辩论特别有意思。副检察官要求判至少12年4个月到13年,外加12下鞭刑。
检察官指出,受害者不满14岁,法律上就视为不同意,更何况这个女孩在事实上也清晰明确地拒绝了。
但这男的律师怎么辩护的?她说,虽然受害者聋哑,但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利用了这一点。大家听听这话,这不是在放屁吗?一个聋哑13岁女孩,面对一个22岁成年男性,本身就处于绝对弱势,这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利用了”?
法官最终判了12年9个月加12鞭。我的观点是,判得好,但还不够。12年9个月,等这畜生出来也才30多岁,还能继续过日子。可那个女孩的一生呢?那种被信任的人背叛、在绝望中求救无门的恐惧,会跟着她一辈子。
这个案子最让人恶心的地方,就是“信任”二字被踩得粉碎。两家关系那么好,妈妈放心把孩子交给你,结果你干了什么?这不仅仅是强奸,这是对整个社会最基本的信任体系的摧毁。以后谁还敢让孩子去朋友家过夜?谁还敢相信所谓的“熟人”?
有些人可能会说,新加坡法律严,鞭刑狠。但我想说,再狠的鞭子,也抽不回那个13岁女孩被夺走的东西。
这案子给所有家长敲了个警钟:魔鬼不一定长着青面獠牙,他可能就藏在最亲近的人中间。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别让信任变成伤害的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