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牵扯到案件中,催促执行时没想到对方说想要睡 了她。男子不断的撩 骚,跟女子描述男女的私生活,表示非常喜欢她,夸她长得漂亮。对方还坦言,他缺钱,要么给钱,就是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言语有暗示的、有直白的,说来说去,不是以身相许,就是给点钱才能处理。女子非常慌张,她一个小女子哪里懂得这些,但是不接受对方的意见,纠纷处理似乎陷入困局。
这个男子是个小人物,有一点的小 权,没想到就把女子给压的喘不过气来。
(大河报,8月4日报道。)
事件的起因,是一位长相漂亮的女子武女士,她陷入了一场官司中,不过她是胜诉的一方。
对方官司打输了之后,按道理应该执行赔付款给到武女士这边,然而,上诉多年了,这个案件一拖再拖。
之后就是,多年来,难执行,甚至还遭到恶意的阻拦,武女士就准备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每次打电话过去,对方的工作者只会口头承诺:会帮你协调处理。
可是电话一挂断呢,就什么事情都没了,也不处理,也不跟进,等个多年,案件石沉大海了。
武女士一开始还是很信任的,也就不准备去信访部门上访了,之前也去反映过问题。
再后来,实在是等不到音讯了,确实没有任何的回复,这个时候,武女士决定再打电话去相关部门,准备再次核实。
没想到,电话一打,武女士就面临了一次骚扰,而且这个电话,让她后悔终生,无法接受。
事发当时,武女士准备打电话过去,没想到的是,对方一位工作人员,郭某,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郭某,属于相关机关的执行领导人员,人称,郭 局。
郭某打过来之后,武女士就多了个心眼,准备录音,就看这个郭某怎么说。
没想到,郭某说出来的话,也是令人咂舌。
“那个给你审理案件的人员,他看上你了,夸你漂亮呢,你懂吗?什么意思你懂吗,就是喜欢你。”郭某先是这样说。
这句话还是暗示的呢,但是接着郭某直接又来了直言。
“我这个人呢,喜欢钱,也缺钱,要办事可以的,你给我送点钱来。”这话一说,傻子都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最后郭某还又回到了滋扰这个话题上来:“老冯呢,喜欢你,一直夸你漂亮,希望进一步的相处。我可以从中来促成,你懂吗?你得自己把握机会。”
这个老冯呢,就是处理武女士案件的这个人。
武女士这下也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案件这么多年来,胜诉了,却没有下文,原来是她自己,是她自己的“工作”不到位吧。
挂完电话,武女士很震惊,很害怕,因为郭某之前还跟她描述,他很喜欢男女之间的私生活。
这些暗示,武女士回想起来,就形成了闭环。
事件公开之后,记者联系到相关人员,对方直接就反驳:别听她乱说,都是胡说的!
总之现在,一切还没有个结论,武女士整夜也睡不着觉,内心更加恐惧不安了。
《刑法》第385条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这个触及刑法,要被依法从重处罚。
案件的构成要点就是,案中人的身份属于司法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另外不处理案件,利用职务的便利,随意拖延案件的执行。
而不处理案件,主要就是想要主动的索要财物,并非是被动的接受,案件作为交换条件,此举更加增加严重程度。
《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相关办案人员在执行活动中,滥用了职权,故意不履行自己的法定执行职责,让当事人遭受利益损失,也构成裁决失误罪。
主要的行为表现为,故意拖延,搁置执行,甚至还存在要挟他人的情况。
本案件还涉嫌滋扰、撩骚等行为,也会论定为犯罪。
《刑法237条规定,强制的猥亵、或者侮辱,构成强行的猥亵罪。
如果仅仅是言语的滋扰,尚且还没有产生肢体动作,则属于行政违法。
而本案中的男子,利用自己的职权,主动来电,让当事人产生了恐惧的心理,也不敢反抗,内心焦躁不安。
如果情节严重的,经过查实,确定是否也因此构成强制的侮辱罪,依法要面临刑事处罚。
违规操办、私下不当的接触当事人,后期要是查实清楚,这个人也要面临严办,因为其行为违法、违规、违纪,依法可以开除。
信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