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项目经理,年薪100万元,刑事责任趋近于零:
二级项目经理,年薪50万元,刑事责任为蓝色预警;
三级项目经理,年薪30万元,刑事责任为黄色预警;
四级项目经理,年薪20万元,刑事责任为橙色预警;
五级项目经理,年薪10万元,刑事责任为红色预警。
30年的项目管理经验证明,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大家最担心的是项目上发生安全事故。在此也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就是年薪越高的项目经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刑事责任越低,相反年薪越低的项目经理,刑事责任越高。原因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尽职尽责是每个工程人最起码的职业准则,但是尽职免不了责。因为建筑工程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独特性和偶然性,再加上施工进度与施工成本的矛盾关系,项目保证零事故只是目标。
问题来了,既然尽职免不了责万一出现安全事故谁去担责呢?根据法律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则刑事责任首当其冲的是项目经理。
可在众多案例中,我们又发现,有的项目安全员责任最大,有的项目是施工员的责任最大,还有的项目是生产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责任最大。
年薪百万的项目经理,一般是在企业担任20年以上的资深项目经理,且这类项目经理承接的项目一般比较大,人员配置相当齐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负其责,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肯定也会力保项目经理。说他的刑事责任趋近于零也就不足为奇了。
相反,五级项目经理都是小项目,在企业中的项目经理的资历也是最浅的。由于是小项目,企业给你配备的人员也是减少到极致。一旦发生事故,不找你找谁啊?再从另一个角度讲,企业力宝你的信心也没有那么强烈,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