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24亿余元!南充市委原书记古正举一审获无期徒刑]
7月31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南充市委原书记古正举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古正举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古正举利用担任公职的职务便利,以及自身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项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4亿余元,部分涉案财物至案发时尚未实际收取。
经查,古正举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身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认定为自首;其受贿犯罪存在部分未遂情节。案件办理期间,古正举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配合退缴赃款,涉案受贿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备自首、犯罪未遂、积极退赃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法庭依法对其从轻裁量。
综合考量本案犯罪数额、作案周期、社会危害性以及各项量刑情节,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古正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判决充分彰显四川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立场与鲜明态度。反腐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职级高低,党员干部一旦逾越纪法红线、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各级公职人员应当以案为鉴,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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