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花7400元,买了2个花瓶,快递到南京,花瓶一个3600一个3800,不是便宜东西,女子为了安全起见,花40元保价5000,没想到怕啥来啥,其中一个花瓶碎了。
女子让快递公司赔付,不料对方却说:并非保多少赔多少,只赔你40,如果你不满意,顶多赔120元,不能再多了。女子火冒三丈:你收了我的保价费,就说明认可了保价商品的价值,只赔40你想的美。
3月7日,高女士联系媒体时,纠纷卡在一个问题上:5000元保价究竟是固定赔偿额,还是赔偿上限。
高女士认为,快递企业既然收取40元保价费,就不能在花瓶损坏后只退保费。快递企业则要求高女士提供购买凭证,再核定实际损失,事情没有马上得出结论。
2026年1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布过一起相似案件。古玩爱好者小丽花3.5万元购买一件瓷器笔筒,退货时交给快递公司。
快递人员询问价值后,小丽只选择3000元基础保价。数日后,商家拆包验货,笔筒已经破碎,商家当场拒收。
小丽要求按3.5万元赔偿,快递公司给出的方案远低于购买价,双方随后对簿公堂。法院查看下单页面,确认保价条款经过加黑、标红和点击确认,寄件人已经知道赔偿上限。
生效判决最终确定,快递公司按3000元承担赔偿。这个结果说明,保价能够提高保障,但不足额保价会把一部分风险留给寄件人。
高女士的难题更复杂。两个花瓶总价7400元,共同保价5000元,却只碎了其中一个。损坏的是3600元花瓶还是3800元花瓶,破碎后是否还有剩余价值,都会改变赔偿数额。
快递企业后来提出赔2500元,这种算法是否有效,还要看寄件时的条款有没有明确说明。
2023年11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布过一件茶盘损坏案。卖家小崔以1.2万元出售茶盘,却申报保价1.5万元。茶盘运输中开裂,已经无法修复。
小崔要求赔1.5万元,法院只支持真实成交价1.2万元。法院认定,保价金额可以高于货物价值,但赔偿不能超过已经证明的实际损失。
2012年3月22日,河南洛阳发生过贵重饰品邮件丢失案。颜某寄出一件重146克的饰品,申报保价2000元。邮件丢失后,颜某称包裹内是价值4.8万元的翡翠钻石戒指。
法院查明,寄件单只填写饰品,保价金额也是2000元,最终判令承运方赔偿2000元并返还41元邮资。品名、价值和保价记录,从寄件时就已经成为判断责任的证据。
回到高女士的花瓶,高女士后来拿出商家收据,快递公司也向商家核实,确认两个花瓶分别价值3600元和3800元。
价格有了依据,快递公司最初只退40元或者赔120元的方案,很难反映贵重快件的真实损失。不过,高女士主张一个花瓶破碎就直接赔5000元,也不能只凭保价数字决定。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保价快件按照双方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责任。《民法典》第833条规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约定不明时再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高女士这场纠纷真正需要查清的,是5000元保价与两件花瓶怎样对应,以及碎掉的花瓶形成了多少实际损失。
这几起案件留下的经验很具体。贵重瓷器应尽量分别装箱、分别保价,寄件前保存付款记录、完整照片和包装视频,到货时录制开箱过程。
快递企业不能用保价费三倍赔偿草率处理,寄件人也不能忽视实际价值、保价额度和证据之间的关系。高女士有收据能够证明价格,但共同保价让最后核算多了一道程序。
信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