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吃相太难看了!
河南商丘,李某一笔17900元的存款,在当地一信用社存了20多年,
到现在取不出来了。
他把银行告上法庭,银行还抵赖,理由:
1.银行系统更新了3次,现在系统里已经查不到李某的记录了;
2.存折时间太长,档案最长保存15年,怀疑李某早就把钱取走了;
看完,我笑了!
存折是盖了银行业务章的,说不认就不认了。
系统更新是银行内部问题,怎么能把风险转移到储户头上呢?
还好,李某胜诉了,银行不仅要还本金,还得按同期活期利率,
支付从 2004 年 8 月 24 日起到现在的利息。
把钱放小银行的风险太大了,存着存着就不认了。
存钱还是放大银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