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是我十分崇拜的作家,他的作品我都读过,一本不落。
但我对他的崇拜仅限于作品,无关人品。
余秋雨先生学问深厚,令人折服;但情感淡薄,令人鄙夷。
1992年,他抛下结婚14年的发妻李红,与小自己16岁的马兰结合,犯了风流文人的通病。
我对马兰没有任何意见,她没做错任何事。
但余秋雨先生不对,见色忘义。
余先生成名后,飘了,觉得纺织女工李红配不上大作家了,无情地把人家抛弃了。
离婚后的李红已经41岁,独闯深圳,送水、推销、装运、导游、纺织、电子厂.....苦活累活干了一个遍,坚决不要余先生的资助,独自抚养女儿。奋斗16年,终于在深圳购置自有住房,把年迈父母、女儿全部接到身边同住,一家人团聚。
余先生与马兰的生活是幸福的,但这是建立在另一个人的痛苦之上。
想起老作家孙犁先生。
孙犁原配妻子王小立,自幼没上过学堂,几乎不识字,属于传统农村妇女,文化程度很低;两人1929年包办成婚,孙犁17岁,妻子大他四岁,相守整整四十年;一生历经战乱、病痛、坎坷,始终任劳任怨、忠贞相守,不离不弃。
两人文化、眼界差距极大,孙犁是知名作家,饱读诗书,两人少有精神共鸣。但王小立心性宽厚,丈夫寄钱、寄布料,她满心知足;家里拮据,从无争执;一辈子勤俭克制,凡事以丈夫、孩子为先。文革时期孙犁遭受冲击,处境艰难,妻子在家稳住子女,默默扛下生活压力,守住家庭根基,从未疏远、嫌弃丈夫。
孙犁晚年写《亡人逸事》追忆她,一句心里话道尽愧疚:“我们结婚四十年,我有许多事情,对不起她,可以说她没有一件事是对不起我的”。
像孙先生这样的文人,其实是很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