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身富婆立了份遗嘱,
全网都在替她“吃亏”。
为啥觉得她吃亏?因为大家默认一个铁律:女人赚的钱,必须得有个“小家庭”接着。
没有老公孩子?那你的钱就是无主的,随便来个亲戚都能捡走,这叫“绝户”,这套说辞可真是顺溜啊。
可佘诗曼压根不按这个剧本走,人家在港核心地段有五六套房,手里现金流过亿,她选择把大头留给亲妈养老,再分给两个兄弟多正常啊。
这哪里是被动的“被吃绝户”,这是人家主动安排的家族信托,你说兄弟靠不住?那可是自己家的兄弟。
人家从小一块儿长大,她在外拍戏拼命赚钱,家里老母亲谁在照顾?逢年过节谁在走动?钱不给实实在在的家里人,难道真捐给键盘侠口中的“慈善机构”?
人家这是标准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啦,非要脑补成“孤苦无依被侄子夺家产”,我只能说宫斗剧看多了真的会容易上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