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和稻田里私自逮鱼违法!市民在积水路段、农田排水沟里抓到体型不小的鲢鳙鱼,不少人好奇:这些顺着洪水逃出大伙房水库的鱼,自己能不能留下?
从法理上来说,水库养殖鱼类属于国有/水库经营单位的合法财产。即便被洪水冲散到野外积水区,所有权并没有因为自然灾害发生改变,私自捕捞带走属于侵占他人财物。
而且浑水之下暗藏极大安全隐患:积水深浅不明、暗藏坑洞、漏电风险,下水抓鱼极易发生溺水意外。
情理上可以理解大家灾后的趣味,但更建议市民主动联系水库管理部门或者辖区城管、农业部门报备,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处置。
当然除了鱼类、车牌号、电动车、自行车、浸泡的衣服、被褥以及其他被洪水冲走的物品等等都应该交还给原物主,洪水还未完全退去,安全和法理都不能忽视。汛期不涉险、不私拿公共财物,才是灾后该有的底线。
沈阳洪水捞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