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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唐!吉林长春,一名女子多次诈骗,屡教不改,让人寒心的是,每次面临牢狱之灾。她

太荒唐!吉林长春,一名女子多次诈骗,屡教不改,让人寒心的是,每次面临牢狱之灾。她刻意利用法律对哺乳期妇女的保护政策,数年内先后四次怀孕、三次生下孩子,靠一次次生育拖延刑罚执行。可在最终被判重刑、再也无法逃避后,她却狠心拒绝抚养幼子,三个孩子的命运该何去何从?
 
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法律对于怀孕、哺乳期的女性罪犯,有着人性化的暂缓执行规定。
 
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年幼的孩子,不让新生儿刚出生就面临无人照料的绝境,是法律温情的体现。
 
可这份善意,却被吉林长春的李某某恶意利用,变成了自己规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
 
李某某并不是初次触犯法律,她此前就多次因诈骗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理。
 
按理说,多次被罚本该让她心生敬畏、改过自新,但她不仅没有收敛,反而琢磨起了钻法律空子的歪心思。
 
从2022年开始,李某某摸清了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则,她发现,只要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法院就无法对自己收监服刑。
 
在2022年到2025年的三年时间里,她前后四次怀孕,顺利生下三个孩子,每一次司法机关准备对她执行刑罚,她都能用生育的理由,申请暂缓收监。
 
普通人怀孕生子,是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但对李某某来说,每一个孩子的到来,都只是她拖延坐牢的工具。
 
更让人愤慨的是,就算身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管控期间,李某某也没有安分守己。
 
她依旧顶风作案,持续实施诈骗行为,不断触碰法律红线,完全无视司法的惩戒与教育意义。
 
她精准掐着时间,每一次哺乳期快要结束,收监程序即将重启时,就再次备孕怀孕,循环往复地拖延刑期,硬生生靠着一次次生育,逃避了数年的牢狱惩罚。
 
2025年5月,依旧在涉案审理阶段的李某某,生下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这一次,她的投机手段彻底走到了尽头。
 
经过司法机关的全面审理,2025年6月,法院对李某某的诈骗案件作出最终判决,结合其多次作案、屡教不改的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六万元罚金。
 
沉甸甸的判决落地,意味着李某某多年的规避手段彻底失效,她必须入狱服刑。可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无人解决的现实难题,刚出生的幼子无人抚养。
 
这个孩子的生父身份无法核实,没有任何直系亲属可以承担监护责任。
 
而作为唯一法定监护人的李某某,在不用再依靠孩子躲避刑罚后,直接翻脸,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彻底放弃了为人母的责任。
 
为了不让孩子无人看管、流离失所,当地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入长春市福利院,进行临时托管,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临时安置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福利院的短期照料,无法给孩子一个稳定长久的成长环境。
 
办案检察官在跟进案件收尾工作时,格外重视孩子的后续安置问题,主动介入统筹协调。
 
工作人员核查后发现,孩子的户籍隶属于黑龙江省某县城,但当地基层福利机构条件有限,没有配套的长期安置、专业养育机制,根本无法妥善接收照料幼儿。
 
为了给孩子争取最合适的成长环境,检察机关跨区域对接各地民政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安置方案。
 
经过多番筛选,最终确定将孩子安置在硬件、师资都更完善的黑龙江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为了保障整个流程合法合规,工作人员专程前往监狱,当面和正在服刑的李某某沟通安置方案,细致告知民政长期监护的相关政策,以及孩子后续的生活、教育保障。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全程见证下,李某某最终签字确认,同意由民政部门对幼子实施长期监护抚养。
 
2025年9月,所有法定监护移交手续全部办结,孩子顺利转入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自此有了稳定的生活和照料。
 
纵观整件事,最可悲的从来不是李某某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结局,而是三个无辜的孩子。
 
他们从出生开始,就被亲生母亲当作博弈法律、逃避惩罚的筹码,从未感受过半点亲情温暖。
 
法律的人性化条款,是用来守护弱小、传递善意的,绝不是给违法者投机取巧的漏洞。
 
李某某透支司法温情、背弃人伦底线的行为,不仅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也毁掉了孩子本该完整的童年。
 
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2026-07-11《女子因诈骗多次触刑,先后4次怀孕、3次生子逃避收监执行,哺乳期后拒不抚养幼子,检察院介入,其同意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