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宣抚使有哪些军事职能?宋代宣抚使的军事职能,经历了一个从临时差遣到战区最高统帅的动态演变过程。
《宋史·职官志》明确记载其核心职能为:“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这十六字可细分为三大层面:
一、统军作战,节制各路
北宋中期后,为应对西夏、金等威胁,宣抚使由赈灾安抚转为军事统帅,战时管辖一路或数路军队。如庆历八年文彦博以宣抚使镇压贝州王则叛乱;南宋建炎后,宣抚使更成为方面军最高统帅,在四川、京湖、江淮形成稳定战区。
二、统护将帅,督视军旅
宣抚使有权节制辖区内所有将帅兵马。其属官设有参谋官、参议官等协助军务。南宋初年张浚任“宣抚处置使”,带“处置”二字,职权远超一般宣抚使。
三、便宜行事,临机专断
战时宣抚使享有一定“便宜之权”。最典型的是张浚任川陕宣抚处置使时,被赋予极大自主权,在军事、人事、财政诸领域均可便宜行事,反映了中央在紧急时对地方的权力让渡。
北宋前期此职“不常置”,由副宰相、枢密副使等二府大臣充任;南宋则出现武将(刘光世)和非执政文臣(李光)担任的先例。总体而言,宋代宣抚使集军事统帅、将帅监督与临机专断权于一身,是中央应对严重边患时设立的重要军政官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