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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老夫妻是半路夫妻,结婚多年、育有一子。老妻患癌晚期,年近九旬丈夫回到前妻所

长春,老夫妻是半路夫妻,结婚多年、育有一子。老妻患癌晚期,年近九旬丈夫回到前妻所生儿女家,说自己年迈无力扶养老妻,不出力也不出钱。法院判了:每月支付扶养费1000元。

起因是张大娘和魏大爷是二婚老夫妻,俩人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魏某轩,生活过得也还不错。

前些年,张大娘罹患癌症晚期,日子就过得很艰难了。魏大爷也快90岁了,根本无力照料妻子,只能由儿子贴身照顾,也总请假等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家里唯一劳动力彻底失业,张大娘的治疗费、生活费、日常开支,全部只能依靠老两口的养老金勉强支撑。

雪上加霜的是,魏大爷被前妻的儿女接走生活,随后直接挂失工资卡,彻底断了对张大娘的所有经济支持。张大娘自身养老金微薄,就算有医保报销,也根本扛不住癌症晚期的高昂花费。多次讨要无果后,张大娘无奈含泪将老伴告上法庭。

庭审上,魏大爷极力辩解:自己年近九旬、身体孱弱,同样需要别人照顾,不该再出钱扶养妻子,还觉得张大娘不该惦记他的养老钱。

法院审理后明确:二人虽均为高龄老人,但魏大爷养老金更高、无大额治病开销,经济条件远优于重病失能的张大娘。最终依法判决:魏大爷每月支付张大娘1000元扶养费。

婚姻的真谛,本就是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不分年轻年老,不论初婚二婚。夫妻相互扶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更是做人最基本的良知与底线。魏大爷在老伴重病落难之时,甩手离去、断供养家,看似保全了自己,实则寒尽人心。哪怕年近九旬,也不能成为抛弃重病配偶的借口。

法院的千元判决不多,却守住了法理公平,狠狠打脸了薄情凉薄的自私行径,也告诉所有人:危难时刻背弃枕边人,终究要为自己的冷漠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