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名男子,分别与两名女子相约去开房。在与她们亲密接触之前,男子给两名女子都转了账,给其中一名转了1800元,给另一名转了1000元。
没过多久,这两名女子就被警方抓获。警方通过转账记录顺藤摸瓜,查到了这名男子,并确定男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对他处以12日的行政拘留。
估计不少人看到这会纳闷,不就是私下转了两笔钱、约了人见面,怎么就直接拘留12天?甚至有人会嘀咕,双方你情我愿的,犯得着这么较真?
这里得先掰扯清楚法律上的认定标准。
卖淫嫖娼的定性,从来不是只看有没有发生实质关系。只要事前谈好了价格,达成了交易共识,并且完成了金钱给付,哪怕还没来得及发生后续行为,一样属于违法行为,该怎么罚就怎么罚。这名男子的两笔转账,时间、金额都和双方的约定完全对应,证据链严丝合缝,处罚没有任何问题。
很多人对这类事有很深的误区,总觉得是私事,不偷不抢就没毛病。
这类灰色交易从来不是孤立的“你情我愿”。能同时联系到两名女性从事这类活动,背后大概率有牵线的中介,甚至成规模的团伙。不少从业者是被诱骗、胁迫走上这条路的,警方打击的不只是单次交易,更是背后整条害人的灰色链条。
12天的拘留期限,也完全在法定范围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类行为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罚款。这名男子同时涉及两名对象,算不上情节较轻,最终的处罚结果完全合规。
最该警醒的是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
现在不管是聊天记录、支付凭证还是酒店入住轨迹,全都有迹可循。很多人以为线上联系、私下交易就不会被发现,实际上警方只要盯上其中一环,顺着线索往下摸,整条链上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别觉得拘留几天没什么大不了。
这种治安违法记录会一直留存在档案里,往后考公、参军、找需要政审的工作,都会直接受影响,甚至连子女的相关审查都会被波及。为了一时的快活,赔上自己的名声和未来的发展,怎么算都是一笔赔本的买卖。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