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安徽马鞍山,一男子在网上约女网友开房,谈好价格后两个人就来了酒店,男子看到女网友穿着性感而且长相也符合自己审美,于是就转给了1000元准备与对方云雨一番,收钱后女网友借机离开,男子气愤不已觉得被骗了于是报了警,最终,警方却抓到了一对情侣。
主要信源:中华网官方警情报道:《情侣以提供“特殊服务”为名诈骗被抓 警惕网络交友陷阱》
安徽马鞍山因为一名姓谢的男子在网上火了一把,这位谢先生最近失业在家里闲着没事干,拿着手机上网打发时间。
在某个社交软件上,他看到一条消息,旁边配着照片,写着些交友、特殊服务之类的字眼。谢某心领神会,顺手就加了对方好友聊了起来。
这一聊,双方很快就谈妥了价钱,约定好在镜湖区的一个房间里见面。谢某为了这档子事,特意开了房,把地址发给了对方。
没过多久,一名姓石的女子来了。看着长相还算周正,谢某挺满意,也没多想,当场就转了一千块钱给对方,美滋滋地等着接下来的好事。
他觉得这钱花得值,甚至伸手碰了碰女子的手腕,感觉暖乎乎的,确定是个真人。随后谢某起身去卫生间洗澡,想着洗完就能痛快一场。
可等他洗完澡出来,擦干身子,却发现房间里空荡荡的,那名女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这时候,谢某再拿起手机联系对方,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消息根本发不出去。那一千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换做一般人,吃了这种哑巴亏,多半是敢怒不敢言,毕竟这事儿本身就不光彩,谁也不想把这丑事捅出去。
可这谢某也是个狠人,他不按常理出牌,心想反正钱没了,也不能让你逍遥法外,干脆直接报了警。
警察接到报警后,并没有因为是这种涉黄的事儿就敷衍了事。通过调查支付记录和周边的监控,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民警顺藤摸瓜,在一个出租屋里,把那个姓石的女子和她男友汤某一并抓了回来。
这一查,事情可不小。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卖淫嫖娼,而是一个专门设局诈骗的团伙,虽然这个团伙只有两个人。
那名石姓女子负责在网上的社交平台发照片,照片里的姑娘看着清纯,文案却写得很有诱惑力,专门钓那些想寻花问柳的男人上钩。而她的男友汤某,则负责在外面望风,找合适的作案地点,盯着动静。
他们的套路很固定。女子把人约到地方,见面后先谈钱。只要对方把钱付了,她就随便找个借口,比如去拿条毛巾,或者去洗个手,转身钻进楼道或者电梯,溜之大吉。
等受害人反应过来,人早就跑没影了。他们就是吃准了受害人的心理,知道这些人即便发现被骗,也因为自己做的事违法,不敢声张,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在审讯室里,这对年轻情侣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他们年纪都不大,二十岁出头,本来有手有脚,完全可以找份正经工作养活自己。可偏偏他们嫌干活累、挣钱慢,动了这种歪心思。
汤某之前一直没个正经职业,平时靠在网上接点零碎活计挣点小钱,日子过得紧巴巴。两人租房子连押金都是借的,日子过得窘迫,就琢磨起了这种来钱快的“生意”。
据警方核实,短短三个月时间里,类似的报案就有六起。有的受害人被骗了八百,有的是一千五。加上谢某这一千块,这对情侣诈骗的总金额已经超过了三千块钱。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构成了诈骗罪。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再是简单的治安处罚问题,而是要面临刑事处罚,弄不好要在牢房里待上几年。
回过头来看,最先报警的谢某,虽然抓住了骗子,但他自己的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
他主观上有嫖娼的故意,也实施了支付金钱的行为,只是因为对方是骗子才没能得逞,这在法律上属于嫖娼未遂。
所以谢某虽然报了案,但他自己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同样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大家议论纷纷。更多的人则是感慨,这两个年轻人其实就是“臭味相投”,贪婪让他们迷失了方向,以为找到了发财的捷径,结果却是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而对于谢某这样的受害人,大家也是五味杂陈。一方面觉得骗子可恨,另一方面也觉得谢某这顿罚挨得不冤。
警方也借着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现在网络发达,各种社交软件五花八门,大家在交友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那些主动提供“特殊服务”、还要求提前转账或者支付费用的,百分之百是诈骗。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去尝试涉黄交易。一旦陷入其中,不仅财产会受到损失,还可能面临法律的惩处。
如果不慎被骗,一定要像谢某这样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但同时也要做好接受自身违法处罚的准备。
归根结底,做人还是要踏实本分。无论是骗子还是想寻欢作乐的人,只要动了歪心思,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希望这件事能给大家都敲个警钟,踏踏实实过日子,才是最大的福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