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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个14岁的男孩和13岁的女孩发生了本不该这个年龄发生的关系,女孩的哥哥知

四川,一个14岁的男孩和13岁的女孩发生了本不该这个年龄发生的关系,女孩的哥哥知道后气的直接就报了警。男孩被立案侦查后,他的家人赶紧找到女孩的家人说好话,表示愿意出8万元请求女方家人谅解、撤案,现场给一万,剩下的7万打了个欠条。女方家人考虑再三后,同意了。撤案后,男方的家人就不愿付剩下的7万了,女方的家人,一怒之下把对方给告了。

据了解,13岁女孩小李(化名)父母都不在了,她的哥哥是她的监护人。

因为她的哥哥非常忙,平时对小李也疏于照顾,小李的心里话也很少跟自己哥哥说。她平时跟比她大一岁的男孩小赵(化名)关系最好,两人也经常在一起玩。

哥哥以为这两个半大孩子在一块玩很正常,所以并没有横加制止,只是让俩孩子别淘气、惹祸。

2023年4月份的一天,俩孩子小李和小赵玩着玩着失了分寸,发生了关系,他俩也不知道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随后就各回各家了。

到家以后,小李还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哥哥,她的哥哥知道后气疯了,把妹妹教育了一通后,马上报警了。

民警了解案情以后就对小赵进行了刑事立案,追究小赵的刑事责任。小赵的家人知道后,慌得不行,赶紧跑到小李家说好话。

小赵的家人表示,小赵就是个孩子,不懂事,他们愿意赔偿8万块钱,弥补小李的损失,希望他们可以签谅解书,去主动撤案。

他们家现在也没那么多钱,只有1万块钱,剩下7万打欠条,希望小李的家人千万原谅小赵,不然小赵这辈子就毁了。

小李的家人考虑了很久以后,不忍心毁了男孩小赵一生,就同意了对方的要求,签了谅解书,并带着小李到民警那边去要求撤案。

但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无法撤案,小赵的家人就不想再支付剩下的七万。戏剧性的是,最后民警以案件显著轻微,撤案了。

看到儿子的案子撤了,他的家人更不给钱了,口口声声地表示,他们这是属于重大误解,以前给的一万元,也应该给他们还回来。

小李的家人协商多次无果,最后一怒之下就把对方给告了。

那么小李的家人能要到这7万块钱吗?法律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以上法律原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男方家人支付8万元的主要目的是,赔偿女方的精神损失,争取女方的谅解以及撤案,是为了规避刑事风险,是男方多方考虑后主动做的选择,没有认知错误,而女方也按照男方的要求签署了谅解书并且主动撤案。

而且男女双方家人谁也不知道,男方会受到怎样的刑罚,会不会判刑谁都不清楚。

所以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违法,对双方都有法律的约束力。

而男方家人事后反悔、不想履行合约的行为,不合法也不合理。

最后院方依法判决,小赵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将剩余的7万元以及逾期的利息全都还给小李一方。

来源: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