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0年扫墓撞见自己刻在前婆婆墓碑,前夫拿亡母遗愿挡错,法院判得大快人心公民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上海女子和前夫离婚30多年,清明陪表姐扫墓时,偶然路过前婆婆的墓地,却意外发现墓碑上赫然刻着自己的名字,身份一栏还标注着“儿媳”。女子怒火中烧,以侵犯姓名权为由,把前夫告上法庭!前夫却辩解,这是母亲的遗愿,重刻墓碑会打扰逝者安宁。
女子当场红了眼眶,三十年恩怨本已随岁月翻篇,她早就和过去切割干净,如今一块墓碑,强行把早已失效的婆媳身份绑在自己身上,任谁都无法接受。她多次联系前夫,要求尽快磨掉碑文上自己的名字,可前夫始终拿母亲遗愿当挡箭牌,一口拒绝,直言她不懂孝道、太过计较。
这件事传到网上,网友瞬间分成两派争论不休。有人觉得前夫重情重义,老人生前真心认可这个儿媳,留名是一份念想,没必要闹上法庭;更多网友力挺女子,婚姻关系早在三十年前解除,“儿媳”身份不复存在,不经过本人同意就私自刻下名字,完全无视他人意愿,所谓尽孝不过是自私的借口。
法院审理后给出公正答复,民法典明确保护公民姓名权,墓碑长期公开陈列,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姓名,已然构成侵权。长辈遗愿、传统习俗,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与他人人格尊严之上。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前夫需在一个月内清除墓碑上女子的姓名,同时支付精神损害补偿金。逝者的安宁不该建立在活人的委屈之上,孝顺从来不是擅自捆绑他人的理由。
这件事也戳中无数人的心声,人与人相处最难得的是边界感,哪怕是亲情、旧情,也不能随意侵占别人的权益。大家觉得女子起诉小题大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