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嫌性侵猥亵2名女子被判无罪
藝人NONO涉及之性侵案件今(13)日於士林地方法院迎來一審宣判。
事發於2011年至2013年間,NONO分別於休閒會館性侵A女按摩師,以及在私人車內強吻猥褻B女。檢方起初雖給予不起訴處分,但在被害人提出再議後重啟調查,認定NONO利用權勢及體格優勢犯案,且毫無悔意,逆轉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在先前的審理中,除了大稻埕案被定罪外,其餘多項強制性交與猥褻指控,法官皆以檢察官舉證不足為由,判決NONO無罪。
儘管士檢多次提出上訴,試圖為其他被害人討回公道,但高等法院日前仍維持原判。
今日宣判的兩起案件,則是後續追加起訴的獨立案件,檢方在調查過程中指出,NONO身為公眾人物,卻利用職場與社交機會對多名女子伸出魔爪,對被害人身心造成不可磨滅的陰影。
且在偵查過程中,NONO始終否認犯行,避重就輕。
檢方強調其「犯後態度不佳」,缺乏對受害者的歉意與反省,因此在追加起訴中特別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但今一審还是判其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