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自杀案件中,司法严格适用自我负责规则;女性自杀案件中,裁判更倾向放大外部诱因,弱化个人主观选择。
“这种区别对待,本质弱化了女性独立人格,以弱势标签简化问题,看似倾斜保护,实则违背人格平等原则。”
看到这句,我差点没笑死。
某些法官的自由裁量,让自家兄弟看到后都不禁惊呼:
法律平等应拒绝性别偏见,不应预设女性缺乏情绪自控力,更不能以关怀为名,制造双重裁判标准。


“男性自杀案件中,司法严格适用自我负责规则;女性自杀案件中,裁判更倾向放大外部诱因,弱化个人主观选择。
“这种区别对待,本质弱化了女性独立人格,以弱势标签简化问题,看似倾斜保护,实则违背人格平等原则。”
看到这句,我差点没笑死。
某些法官的自由裁量,让自家兄弟看到后都不禁惊呼:
法律平等应拒绝性别偏见,不应预设女性缺乏情绪自控力,更不能以关怀为名,制造双重裁判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