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院投票限制1965年投票权法
美国最高法院在4月29日以6比3作出裁决,否决了路易斯安那州一项重新划分的国会选区地图,该地图原本新增了第二个以黑人选民为多数的选区。该裁决由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数通过,被视为对1965年投票权法的一项重大限制。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这个新增的黑人多数选区是否过度依赖种族因素。反对者认为,这种划分违反宪法中“平等保护”原则,因为它以种族为主要依据设计选区。最高法院多数意见采纳了这一观点,认为该地图属于“种族划区”(racial gerrymandering),因此不合法。
这一裁决实际上改变了投票权法第2条的适用方式。过去,该条款允许以“结果歧视”为依据挑战选区划分,即使没有直接种族歧视意图也可以起诉。而现在,法院要求必须证明“明确的种族歧视意图”,大幅提高了维权门槛。
自由派大法官强烈反对。大法官卡根在异议中警告,这一裁决将削弱对少数族裔选民的保护,使得各州更容易通过选区划分削弱黑人等群体的政治影响力。
这项判决被认为将对全美选区重划产生深远影响。由于少数族裔选民在现实中往往倾向支持民主党,裁决可能使共和党在多个州更容易通过重新划区获得政治优势,并影响未来国会选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