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女子隐瞒尿毒症相亲2天订婚,要男方贷款600万治病被拒后拉黑!”法院判决返还70%彩礼,网友炸锅了
相亲两天就订婚,给了23.8万彩礼,结果发现对方隐瞒尿毒症,还要求贷款600万治病——这不是电视剧,是真实发生在河南太康的事。
2025年冬天,河南太康的周小康(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小燕(化名)。两人见面后聊得挺投机,仅仅两天后,就按当地习俗订了婚。
周小康满心欢喜,掏出了18.8万元彩礼,再加上5万元的“三金”和车款,前后一共给了23.8万元。
随后两人办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只是还没来得及去民政局领证。
可好日子没过几天,真相就露出来了——周小康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张小燕,竟然患有严重的尿毒症,而且从一开始就没跟他说过这事。
更离谱的是,张小燕病情暴露后,直接开口让周小康贷款600万给她治病。
600万!这哪是找老公,这简直是找“提款机”。周小康当场就拒绝了。
被拒绝后,张小燕态度大变。2025年4月21日,周小康想找她商量退彩礼的事,张小燕冷冷回了一句:“你去起诉吧。”
第二天,她因病情加重昏迷住院,出院后直接把周小康拉黑了,彻底失联。
周小康没办法,只能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23.8万彩礼。
法院最终判决:张小燕返还70%的彩礼,也就是16.66万元,驳回了周小康的其他请求。
一、网友炸锅:为啥只退70%?这跟诈骗有啥区别?
判决一出,网友彻底炸了。
“隐瞒重大疾病,这都算欺诈了吧?那30%凭什么不退?是补偿她的演技吗?”
“这哪是相亲,这分明是杀猪盘!”
“别再纠结只退70%了,我敢打赌,就这70%男的也未必能拿到手,人都不知道躲哪儿去了。”
这些质疑听着都挺有道理。咱们从法律角度,一条一条说清楚。
二、法律分析:为啥判退70%,而不是全额?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不是诈骗吗?应该全额退款啊!
别急,咱们先看法律规定。
第一,两人没领结婚证,彩礼原则上要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
这条规定很好理解:婚都没结,彩礼当然要还。
第二,为什么不是全额,而是70%?
这里面有三个关键因素:
① 两人同居过一段时间
法律上有个原则:虽然没领证,但如果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返还的比例就要打折。因为共同生活期间,女方可能会有实际开销,比如日常花销、身体损耗等。法院判70%,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两人已经办了婚礼、住在一起了。
② 女方确实有错,但不是诈骗
张小燕隐瞒尿毒症,确实不对。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尿毒症属于重大疾病,这点没争议。所以法院认定女方“存在明显过错”,这直接影响彩礼返还比例。
但为什么不是诈骗?
关键区别在于: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张小燕虽然隐瞒了病情,但她确实患了病,不是装病。她要求贷款600万治病,说明她是真想治病,不是纯骗钱跑路。
而且,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明确:如果男方自己也隐瞒了重大疾病,导致没能结婚,那男方也有过错,女方可以少退甚至不退彩礼。虽然本案是女方隐瞒,但这个逻辑是相通的——过错方的返还比例会受影响。
③ 法院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法院在判返还比例时,要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女方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
23.8万在当地不是小数目,两人共同生活时间也不长(从1月底办婚礼到4月闹翻,也就两三个月),女方确实有错但自身重病也是事实。综合下来,法院判了70%。
三、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检真不是多此一举
第一,婚前体检真的不是走过场。
现在知道为什么国家提倡婚检了吧?这不是麻烦,这是对自己负责。尿毒症这种大病,婚检一查就查出来了。如果周小康婚前做了体检,或者要求对方提供体检报告,后面这一堆烂事根本不会发生。
第二,闪婚有风险,了解要趁早。
相亲两天就订婚,说实话,连对方是啥人都没搞清楚呢。婚姻大事,真不能这么急。对方的健康状况、家庭背景、经济情况,这些都是必须了解的信息。
第三,彩礼给出去容易,要回来难。
23.8万,对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法院判退70%,但能不能执行到位,那又是另一回事。张小燕现在下落不明,周小康能不能拿到这16.66万,还真不好说。
你觉得法院判返还70%合理吗?如果是你,你能接受这个结果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