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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一女生念书的时候,校内一个男子说邀约女生去打乒乓球,女生很信任这个男子

河北邯郸,一女生念书的时候,校内一个男子说邀约女生去打乒乓球,女生很信任这个男子,真的就赴约去练习。谁知道,这名男子趁女孩不注意,直接就强行侵犯了她。事发时,女孩才15岁,回家后一直偷偷哭泣,妈妈看到孩子自己网购避孕的物品这才产生了怀疑,追索到这位男子。没想到,这个男子为了逃避责任,跟孩子妈妈说:我赔你10万元,实在不行赔20万。 听到这么无耻的“免责条约”,女孩妈妈几乎要气疯掉了,自己做了坏事,拿钱就能免责吗? 深圳新闻网4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15岁的小李今年刚读高中一年级,正是青春美好的年纪。 要说到这边读书,也是因为她自己有看到这个学校的宣传。因为有一位男子乔某,很喜欢在自己的个人社交平台,发布这些信息。 女生小李看到这些信息之后,自己也点了关注,并且还在后台跟乔某联系,她表示:将来很希望来这边念书。 所以后来,小李真的报考了这个地方,并且也如愿进来读书了。 可是谁想到呢,这一切竟然就是铺垫,小李真的是遭遇到了一场噩梦。 在被录取之后,小李就被这个乔某给注意到了。因为女生小李很喜欢打乒乓球,这个乔某就经常约了小李去做练习。 后来就到了事发当天,乔某又约了小李来校练习乒乓球。 事发当天,乔某把小李给约到了校内,说还要继续加强练习。小李很天真,真的就赴约了。 谁知道,乔某又让小李去他办公室,并没有去练习室。当小李进了他的办公室之后,乔某就对小李进行了强行的侵犯。 事发之后,女孩就跟经历了噩梦一样,每天浑浑噩噩,也不敢将这件事告诉自己的妈妈。 每每想到办公室里发生的一切,小李就会变得很抓狂,夜里也睡不着。 小李的妈妈注意到,女儿的情绪开始发生变化。本来性格挺活泼的,现在变得越来越抑郁,整个人越来越害怕说话。 有的时候,凌晨4点的时候,就看到孩子爬起来痛哭,询问发生了啥事,孩子也不说话。 妈妈还以为,是不是最近学业紧张了? 再后来,妈妈看到孩子在网上去购买避孕的物品,这个时候,她才大惊失色,知道女儿肯定是经历了什么不大好的事情。 妈妈赶紧跟校内联系,事件慢慢推展开,查到了乔某的身上。 得知自己的事迹败露,乔某说:他愿意给10万元的赔偿。后来又加价:“我可以给20万你!” 听到这样的话,小李的妈妈简直要气死了,犯事儿了,拿钱就想要解决吗,那么自己真的就不配做孩子的妈妈了! 小李的妈妈立刻、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并且还希望追究乔某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如今,乔某已经被相关部门批捕,后续会介入调查、进入审讯中。 而小李的妈妈如今的诉求是,希望犯案人员尽快判刑,另外要给孩子办理转学,给孩子做治疗,安排心理抚慰课程,只求女儿能够尽快回到正常的节奏里来。 作为妈妈,一心想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而作为法律,更加会去保护未成年人。 15岁的少女,还是个未成年的莘莘学子。 而眼面前这位男子,利用职务之便,竟然想要侵犯15岁的孩子,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罪、或者负有照护职责人员侵犯罪,依法会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行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进行了侵犯,此举构成侵犯罪,会被依法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造成受害人身心伤害,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男子的行为已经践踏了法律,必定要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案件可知,这位男子还是相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是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六条之一规定,行为人存在权利不对等关系,即便女孩已满14周岁,法律仍然禁止发生强奸行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侵犯罪,会增加量刑力度。 涉案的女孩,还是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附加对未成年做出侵害,则会加重判刑。 也就是说,乔某身为某种特定职务的人员,在发现有侵害未成年的行为记录,发现之后终身不会再被录用。 这就是法律的规定,更多的是为了捍卫未成年的权益和尊严。 针对这个案件,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