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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乞丐“合伙创业”,5年街头“营收”32万。当男方拿出11万积蓄作彩礼求婚时,

两个乞丐“合伙创业”,5年街头“营收”32万。当男方拿出11万积蓄作彩礼求婚时,却发现“未婚妻”的丈夫正在老家等着她。法庭上女方坚称:“这是他的保姆费和项目分红。”     街头乞讨的男女合伙五年讨了三十来万,听起来像个段子,却是法院判决书里白纸黑字记下的事。     一个贵州的彭姓男子,在青海西宁街头遇到了自称也离了婚的宁夏女子张某,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很快走到一起搭伙过日子。     连“工作”也合并了,一块儿在街边乞讨。     日子一晃就是几年,到了2024年,彭某觉得感情到了,想娶张某为妻。     张某开口要二十万彩礼,彭某分几次总共给了十一万一千九百元。     可这婚还没结成,彭某就发现了一个让他火冒三丈的事实,张某根本没离婚,是个有夫之妇。     感觉自己被耍了的彭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钱。     法庭上,张某却咬定这钱是两人一起乞讨赚来的分红,还有她这几年当“保姆”的辛苦费,坚决不还。     这出闹剧最终闹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是,这十一万多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也就是彩礼,既然婚没结成,张某就该还钱。     不过,考虑到两人共同生活了不短时间,法院判张某返还其中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将近九万元。     张某不服上诉,最终二审还是维持了这个结果。     这事听起来荒唐,背后却是一地鸡毛的现实。     两个在社会边缘挣扎的人,因为一点虚幻的温暖抱在一起。     一个想找个伴踏实过日子,另一个却可能从一开始就藏着别的打算。     彭某以为自己遇到了能相互取暖的苦命鸳鸯,掏心掏肺还想明媒正娶。     结果发现对方连基本的身份都是假的,那种被欺骗的感觉,恐怕比乞讨时遭受的白眼更刺心。     而张某的说法就更显得站不住脚了,一起乞讨的钱该怎么分,那是另一回事,但白纸黑字的转账,前后谈婚论嫁的聊天,这些证据都指向了“彩礼”的性质。     把共同生活的照料折算成“保姆费”,在法律的框架下也难以得到支持,毕竟同居关系中的相互扶持,很难用雇佣的标尺来衡量。     法院的判决书把这笔钱的性质定得很清楚,就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要是最终没办结婚登记,这笔按照习俗给的彩礼,另一方是应该退还的。     张某隐瞒了自己已婚的关键事实,直接导致了结婚这件事成了泡影,所以退还彩礼于法有据。     法院没有支持全额返还,而是酌情扣了一部分,这里面也有人情和现实的考量。     两个人一起过了四年,柴米油盐的开销是实实在在的,这期间的花用很难从这十一万里完全剥离开。     彭某虽然是被骗的一方,但在一起这么多年,对对方的婚姻状况没有进行更审慎的核实,自己也有一定的疏忽。     所以判还八成,算是在法律和情理之间找了一个平衡点,既惩罚了不诚信的一方,也照顾到了实际生活消耗的情况。     信息来源: 《两人在街头乞讨时恋爱,男方转 11 万元 “彩礼” 后发现对方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