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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一个已婚越南籍女子,两人很快从网恋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

云南,一男子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一个已婚越南籍女子,两人很快从网恋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一次约会后,男子谎称要带这个越南女子去广东打工,却在中途和别人一起把她以8万元卖掉。后来这名越南女子想办法联系到自己的丈夫,把自己救出来。而把她卖掉的这名男子当初卖她时遭遇黑吃黑,只分得了6000元,但他最后依然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王某长得还不错,也能说会道的,就是不务正业,没什么正经工作,没事就喜欢在交友软件和异性聊天,聊得来的还会约线下见面。 这天,他在交友网上浏览时,意外发现了一个越南籍的女士,女人他见得多了,但还真没聊过外国的。 好奇心驱使他和这位越南籍女士打了招呼,没想到很快得到了回应。 他的交友软件上有很多自己的帅照,只要女生有回应,他就不怕对方不上钩。 果然,这个越南籍女子翻了他的照片并夸赞了他的长相。他也开始了他非常擅长的撩人操作。 他先是诉苦,说好看有什么用,也没人疼没人要的! 越南女子开玩笑说要不我把你收了吧! 王某看有戏,又继续说,说的容易,你怎么收? 越南籍女子说用金角大王的宝葫芦收。 就这样,两人各自心怀鬼胎的聊着,聊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他们俩就互相称呼宝贝了。 王某想时机差不多到了,可以约着见上一面。就和越南籍女子提出见面的要求。女子思考了一番后同意了。 约会前王某把自己收拾的溜光水滑的,想到要和一位外国籍的女子发生点故事,心里还挺激动。 见面后,这个越南籍女子被王某迷得五迷三道的,说果然不比照片上差,甚至更帅气。 王某带着这个越南籍女子,手挽手逛公园、看电影、吃大餐,跟平常的小情侣一样,一时间俩人都觉得挺幸福。 晚上才是正戏的开始,他们和预想的一样,缠绵了一夜,他不仅人帅,功夫也了得。 女生身体和心理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说自己从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说自己很幸福,愿意做他背后的女人。 温存了两天后,两人不得不分开了,各自回到自己原来的生活轨道。 但这种感觉让这名越南籍女子上头了,回家后她还恋恋不忘王某。她们一直也能没断了联系。 两人之后又约会了好几次,王某见这越南籍女子这么喜欢自己,就说身边人发现了自己和她的关系,自己在广南待不下去了。 如果继续下去,就得离开这里。然后说要不带她一起去外地打工吧。 没想到越南籍女子答应了,她还想着以后可以天天和这个帅气的小伙一起生活了,此时的她早把自己有老公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王某哪是真正的想带她一起出去打工啊,他其实动了歪脑筋。 王某带这个越南籍女子去打工的路上,和同车人合谋把她卖了,卖给了贫困山区的单身汉。 越南籍女子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别人的媳妇。 当她了解真相后,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她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逃出去。她先顺从了这个山区的买家老公,慢慢取得了他的信任,后来想方设法,联系到自己的丈夫,把自己救了出去。 回到家,越南籍女子告诉了丈夫事情的真相,丈夫在生气之余说不能让王某逍遥法外。他们报案了。 王某被抓后,交代了犯罪事实,还说自己遭遇了黑吃黑,卖越南女子的8万元,自己只分得了6000元。他也很懊恼,后悔自己的行为。 最后的判决结果是;王某因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他违法所得的6000元也被依法予以追缴。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王某将越南籍女子骗去打工,却在途中伙同他人将其卖掉,触犯了刑法的第240条,他也被依法判决。 生活本身就很美好,很多人就是喜欢网上那些虚无缥缈的情情爱爱,合理利用网络,认真对待生活。 大家对此案怎么看,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