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禁止商业拍摄对吗? 据封面新闻报道,近期,河南旅客沙先生,在开封万岁山景区游玩,期间,用专业设备给妻子拍摄,遭驱逐。 对此新闻,众说纷纭。而更多的评论都在指责景区太霸道了。景区如此做法,涉嫌侵犯游客的权益。 是否如此呢?咱们先看该事件经过。沙先生使用专业设备给妻子拍摄,三次被工作人员阻拦,并驱逐。 景区回应的是,禁止商业拍摄,但普通游客使用手机、相机的拍摄不受影响。同时,景区也提示了,若有商业拍摄需求,可联系景区签约拍摄团队。 从这些信息中,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位沙先生使用的是专业照相机,甚至也配备了支架、闪光灯等。因此,才引来了景区工作人员的干涉。 景区如此做法或者说规定合理吗?这几天央视财经频道正在介绍开封万岁山景区。仅仅三年时间,营收就从1.4亿提高到12.7亿。 作为一个人工打造的武侠沉侵式体验景区,其核心或者说起始就是“王婆说媒”,景观人文与武侠紧密联系,让游客仿佛进入了武侠江湖。 这种对游客的高粘性,完全就是开封万岁山景区人为打造的。也就是说,完全自主产权的景区有制定任何规定的权利。 比如说,禁止商业拍摄。这个规定可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若是有游客反对或者反感,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不进去就好了。 若游客购票进去游玩,就意味着完全同意景区的规定。既然如此,这位沙先生使用专业设备,拍摄妻子被阻拦,甚至被驱逐就是符合规定的做法。 而这个规定,很显然也是游客沙先生购买门票时,通过他的掏钱行为明确表示接受的。如此,当他拍摄时,使用专业设备,包括支架闪光灯等,就很容易被工作人员判定为商业拍摄。 至于,沙先生说不是商业拍摄,仅仅只是给妻子拍照而已。这就有点判断困难了。给妻子拍照,设备专业,模特是妻子,拍摄的照片或视频是否商业使用,别说景区工作人员质疑了,恐怕沙先生也未必能够证明非商业吧。 的确,如今人们消费水平提高了,其中有大量的摄影爱好者,或者说高级发烧友,购买了极其专业的设备,纯粹是用于兴趣与爱好。 如河南这位游客沙先生一样,这恐怕需要沙先生自己来证明,他拍摄的照片或视频,不是用于商业目的,而是用于人生纪录。 如果沙先生不能拿出有效证明的话,恐怕被景区“误伤”就难以避免了。我们可以说批评景区的霸气霸道,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制定规定这是景区的权利。 一旦购买门票就意味契约达成了。对沙先来说,或许进入景区之前,给工作人员报备一下,拿出若干证据,表明只是爱好者而已。 到此,景区工作人员若是能够接受认可,那么沙先生就可以名正言顺合情合理的进入景区,发挥高水平的拍摄技能了。 若是景区工作人员不接受,不认可话,此时对沙先生来说,要么退票不进入景区,要么就将若干设备,比如说支架闪光灯等寄存,然后进入游玩拍摄。 有网友说,景区有签约拍摄团队,涉嫌垄断,这就是胡扯了。景区自己的“地盘”上,决定权利不容置喙,垄断有且只能在景区范围内。 全国因为旅游热而开发的文化旅游景区很多,游客的选择也很多。景区不存在垄断的问题,游客有的是用脚投票的权利。 景区的这些规定,退一步来说,又何尝不是景区为了吸引游客,维护景区秩序的必然选择呢?毕竟,景区内若有支架绊倒其他游客,景区逃得了责任嫌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