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号,邯郸中院发了个通报,磁县法院副院长胡某某被免职了。 起因是一份法院内部文件在网上传开了。文件里写得明明白白:这位副院长办一个案子的时候,跟原告坐同一辆奔驰商务车,一起吃饭,还一起去庙里烧香拜佛。 发帖的是被告李某。他说自己已经投诉了整整3年,实在是没别的办法了。 李某是那个案子的被告。原告张某山起诉他还90万借款,一审法院判他败诉,要还这90万。 他不服,开始举报胡某某。 举报之后发生的事,比电影还魔幻。胡某某反过来告李某敲诈勒索,李某被刑事拘留了3天。 一个法官,被人举报了,转头就把举报人送进去关了3天。 李某说,前两天警方告诉他,敲诈勒索那个案子已经终止调查了。 而那个让他输掉90万的案子,后来被上级法院查出了问题。2025年11月,邯郸中院直接撤销了原一二审的判决,理由是“债权转让事实不清”,案子发回磁县法院重审。 这就有点意思了。一审判决是胡某某判的,二审维持了原判,结果上级法院说事实不清,全推翻重来。 所以当初判李某输,是在什么情况下判的?是在胡某某坐着原告的奔驰车去拜佛之后判的。 纪委查了这件事。调取了两人的行动轨迹,查实了李某举报的问题。2025年4月,市纪委给了胡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但有意思的是,处分给了之后,胡某某还在副院长的位子上待了将近一年。直到2026年3月27号,媒体把这事捅出来之后,才启动免职程序。 记者打电话问胡某某,他说了句什么?他说“我不知道这件事,你通过组织询问,行吗?我们有纪律。” 一个副院长,被自己法院出的文件实名举报,他说不知道。然后让记者去问组织。 李某说,那份网传的文件是2026年2月25日磁县法院自己出的,叫《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文件里写得很清楚:胡某某同乘原告奔驰车、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接受宴请,存在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 这份文件出来之后,按程序应该层报邯郸中院,再报河北省高院,最后提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审查。 但李某说,他觉得文件出来之后就没下文了。他本来不想发到网上,结果胡某某告他敲诈勒索,他被拘留了3天。这才把文件发了出来。 3年。一个被告,要花3年时间,才能让一个跟原告一起烧香拜佛的法官被免职。 这中间要不是有那份内部文件流出来,要不是有媒体跟进报道,这事会不会就这么过去了? 纪委处分了,但人还在位子上。案子重审了,但之前的判决已经生效了快两年。 李某说他那个重审的案子,到现在还没出结果。 一个案子,原告和法官坐同一辆车去烧香拜佛,被告被拘留了3天,法官要被免职了,案子被上级法院推翻了。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90万的判决,当初到底是怎么判出来的? 有人说,法官也是人,吃顿饭怎么了?但《法官法》写得明明白白,法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不得接受宴请或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这不是什么高要求,这是底线。一个法官,连这都做不到,坐在审判席上的时候,被告心里能服吗? 更别说还一起去烧香拜佛。一个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这本身就违反党纪。 李某说他从2023年11月就开始举报,3年时间,中间被反告敲诈勒索被拘留了3天。现在案子重审了,法官要被免职了,他的刑事案子也撤了。 他问了一句:如果我没有把那份文件发到网上,这件事是不是就这么算了? 你觉得,一个法官跟原告一起去旅游、一起去拜佛,这个案子还能判得公正吗? (信息来源: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通报、华商报大风新闻、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