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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18岁小伙和叔叔、舅舅一同喝酒。两位长辈见小伙喝醉,便在酒店开了房间,

深圳,一名18岁小伙和叔叔、舅舅一同喝酒。两位长辈见小伙喝醉,便在酒店开了房间,让他去睡觉醒酒。然而,两人离开后,小伙行为异常,在走廊敲其他客人房门,随后竟从酒店5楼窗户跳下坠亡。小伙父母悲痛欲绝,认为是叔叔和舅舅没照顾好儿子,将二人告上法庭,索赔173万元,经调解,酒店赔3万和解。最终法院判决,叔叔、舅舅各自赔偿赵某父母5万元。 2024年8月24日,对赵家来说,是噩梦般的一天。 0点18分,18岁的赵某跟着叔叔、舅舅,走进酒店对面餐馆,桌上很快摆上3瓶白酒,三人开始推杯换盏。 赵某年轻气盛,又难得和长辈喝酒,一杯接一杯,自己就灌下大半瓶。 没一会,他眼神开始迷离,说话也含糊不清,身子晃晃悠悠,明显是喝醉了。 叔叔皱着眉头,拍了拍赵某肩膀,说:这孩子,喝太多了,咱得给他找个地方醒醒酒。 舅舅也在一旁附和:对,前面有家酒店,去开个房让他睡会。 两人扶着赵某来到酒店,在前台办入住。酒店前台回忆说:当时那孩子身上有酒味,不过看着还算正常,走路虽然有点晃,但意识好像还有。 叔叔和舅舅把赵某安顿在房间,叮嘱他好好睡一觉,赵某含含糊糊应着,一头倒在床上。 两人觉得孩子睡了,应该没事,就放心离开了。 可他们刚走没多久,赵某就醒了,他迷迷糊糊走出房间,在楼道里晃悠起来,他脚步踉跄,眼神呆滞,看到房门就伸手去敲。 酒店工作人员听到动静,赶过来查看。 看到赵某这副模样,赶紧上前拉住他,说:小伙子,你这是喝多了,快回房间睡觉去。 工作人员把赵某带回房间,看着他躺下,才放心离开。 谁也没想到,不到一小时,意外就发生了。 赵某不知怎么的,突然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户边,竟直接翻窗跳了下去。 楼下停车场,一声响。 有人大喊:出事了,有人跳楼了! 很快,民警和救护车赶到,可赵某已经没了呼吸。 赵某父母接到消息,整个人都瘫倒在地,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等情绪稍微平复,赵某父母开始思考,儿子为什么会跳楼? 他们觉得,叔叔和舅舅还有酒店都有责任。 于是,赵某父母一纸诉状,将叔叔、舅舅和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73万元。 法庭上,赵某父亲红着眼,大声说:我儿子才18岁,就这么没了,你们俩作为长辈,带他喝酒,喝醉了还不好好照顾,必须负责! 叔叔一脸委屈,说:我们也是好心,看他喝醉了,专门开房让他休息,谁能想到他会跳楼。 舅舅也辩解:我们又不是专业看护,哪能时刻盯着他。而且他当时看着也没那么严重。 酒店方也不甘示弱,代表说:我们酒店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他跳楼是他自己的行为,和我们没关系。 赵某母亲哭着说:你们都有责任,我儿子好好的,就因为和你们喝酒,才出了这样的事,你们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对入住客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前台称赵某办入住时看着正常,且在赵某被工作人员带回房间后,难以预料其会跳楼,酒店已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 经过一番调查和调解,酒店考虑到人道主义,同意赔3万元和解,可对于叔叔和舅舅的责任,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叔叔、舅舅作为共同饮酒人,明知赵某已喝醉,虽安排其入住酒店,但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未确认赵某完全安全后才离开,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叔叔和舅舅作为共同饮酒人,对赵某有安全照顾义务,他们没有尽到足够注意义务,导致赵某醉酒后发生意外,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判决,叔叔、舅舅各自赔偿赵某父母5万元。 这起悲剧,让人痛心不已。 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背后是几个家庭的破碎,共同饮酒,本是一种社交活动,可一旦有人醉酒,共同饮酒人就有安全照顾义务。 生活中,难免会和朋友、家人一起喝酒,一定要牢记,饮酒要适量,更要对醉酒者负责,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