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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赖女士经营着一家卤菜店,靠小本买卖维持生计。她发现刚卤好的大肠头少了许

江苏无锡,赖女士经营着一家卤菜店,靠小本买卖维持生计。她发现刚卤好的大肠头少了许多,查看监控后,竟看到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在付款后趁她忙碌,两次偷偷将卤大肠装进自己袋子。老人买了24元卤菜,却顺走价值40多元的卤大肠。赖女士既委屈又无奈,没找老人理论,而是将监控视频发到网上,想提醒同行。 赖女士在无锡开了家卤菜店,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洗菜、熬汤、煮卤味,忙得脚不沾地,一直要忙到晚上收摊,就靠这小本买卖养活一家人。 这天,店里客人多,赖女士忙得晕头转向,一会切卤菜,一会收钱找零,根本顾不上其他。 好不容易送走一波客人,她抽空收拾柜台,这一收拾可不得了,她发现刚卤好的大肠头少了好多。 这大肠头可是店里招牌,价格不便宜,而且刚卤好,怎么就少了这么多呢? 她越想越不对劲,赶紧去调监控。 监控画面里,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出现在眼前,老太太先是在店里转了一圈,最后挑了24块钱的卤菜。 赖女士给她称好、打包,老太太付完钱,却没像其他客人那样直接离开。 赖女士当时正低头忙着给其他客人切菜,根本没注意到老太太的举动,只见老太太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她,迅速伸手抓了一把卤大肠,塞进自己带来的袋子里。 赖女士还是没察觉,继续忙着手里的活。 老太太见没被发现,胆子更大了,又伸手抓了一把卤大肠,再次塞进袋子。 整个过程,老太太动作熟练得很,就像做过很多次一样。 赖女士看完监控,又委屈又生气。 委屈的是自己每天辛苦赚钱,却被老太太这样占便宜。 生气的是老太太年纪这么大了,还做出这种事。 她本想找老太太理论一番,可转念一想,老太太年纪大了,万一有个好歹,自己可担待不起。 而且就算理论,老太太也不一定承认,说不定还会倒打一耙。 赖女士想了想,决定不找老太太理论了。 但她也不能就这么吃哑巴亏,她要把这件事发到网上,提醒其他同行,别像自己一样被占便宜。 于是,赖女士把监控视频剪辑了一下,只保留了老太太偷卤大肠的部分,然后发到了网上,还配文:各位同行注意了,今天店里遇到个老太太,买了24块钱卤菜,却顺走价值40多元的卤大肠,大家一定要小心! 视频发出去后,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大家纷纷留言,有的说老太太太过分了,这么大年纪还干这种事。 有的说赖女士太善良了,换做自己肯定要找老太太理论。 还有的说现在有些人就是爱占小便宜,不管年纪大小。 老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 从行为本质看,老人趁赖女士忙碌,两次将卤大肠装进自己袋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范畴。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老人盗窃金额40多元,未达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从民事侵权角度,老人行为侵犯赖女士财产权。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赖女士,可以要求老人返还卤大肠或赔偿损失。 从特殊群体考量,老人年纪大,司法实践中常秉持宽严相济原则。 但这不意味着老人违法就能免责,只是处罚方式可能更灵活,比如以批评教育为主。 随着视频的传播,很多人看到视频后,都认出了老太太,还把这件事告诉了赖女士。 赖女士这才知道,原来老太太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附近几家店都被她占过便宜。 赖女士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举动,竟然引出了这么多事,她既庆幸自己把视频发到了网上,让更多人知道了这件事,又担心老太太会因此记恨自己,给自己带来麻烦。 不过,经过这件事,赖女士也长了记性,她在店里装了更多的监控,还提醒店员多留意客人的举动,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您觉得对这种爱占小便宜的老人,法律该如何更好的规制呢?对于赖女士的遭遇和她的处理方式,您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