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块"买"来的女友,分手后被追债!法院:这买卖不成立 --- 【一场走投无路的交易】 2024年初春,李女士的生意彻底崩盘。 房租、货款、信用卡账单像雪片般飞来,她走投无路,想到了那个平日里对她嘘寒问暖的朋友张先生。 "借我5万,周转两个月。" 张先生靠在椅背上,目光在她脸上停留许久:"要是还不上呢?" 李女士咬咬嘴唇,声音低不可闻:"还不上……我给你当女朋友。" 空气凝固了几秒。张先生起身拿出纸笔:"口说无凭,写下来。" 那张借条上,除了借款金额,还有一行刺目的字:"如到期未还款,借款人愿意做出借人的女朋友。" 她签下名字,像签下一份卖身契。 --- 【三个月的"恋爱"】 还款日到了,账户空空如也。 李女士"履行"了承诺。张先生觉得财色兼收,李女士想着赖账免债。但假戏难唱长—— 他嫌她不够"体贴",她怨他把她当"买来的"。暧昧变成猜忌,体贴变成控制。三个月后,一场激烈争吵,两人彻底决裂。 --- 【分手后的反转】 一周后,李女士收到法院传票。 张先生起诉要钱:"既然不做女朋友了,借款就该还。" 李女士又气又委屈:"我都'以身相许'了,你现在要钱不是白嫖吗?那三个月算什么?" 法院一锤定音:"做女友"约定违背公序良俗,无效;但5万块借款属实,必须归还。 --- 网友神评论: > @人间清醒: "算盘打得火星都听见了——财色兼收,分手回本,稳赚不赔!" > @法外狂徒张三: "建议合同写明:女友体验卡有效期多久?包退换吗?" > @情感博主: "她以为卖身抵债,他以为花钱买爱,两个各怀鬼胎的人,注定人财两空。" > @经济学爱好者: "典型的道德风险——都想投机,结果双双违约。" --- 【短评】 把爱情当交易,把人格当抵押,从一开始就注定双输。法院判还钱,不是保护"白嫖",而是守住底线:金钱买不来真心,更换不来体面。 人,应该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 奇葩借贷 爱情买卖 社会百态 情感纠纷 法律常识情侣分手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