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种套路!”浙江湖州,毛先生在酒店文体中心当销售,带客参观时摔断了胸椎和尾骨。本以为算工伤,结果公司不仅没签合同,还扯出了“连环外包”,一层推一层,连3000到4000元的医药费都没人管。大家互相踢皮球,甚至有人说他不归公司管。网友:干活时是员工,出事了就是临时工,这皮球踢得真溜! 2年前,毛先生本来是去做销售的。 2024年7月6号,经朋友介绍,他来到湖州安吉星辰雅阁酒店3楼的文体中心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顾客参观泳池、卖健身卡。 这家文体中心的运营方叫湖州安吉睿泽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毛先生的工牌上写着艺名“龙伟”。 到了2024年7月29号,毛先生带着3位顾客去参观刚装修好的泳池。 因为前门太高没做防滑,2男1女共3位顾客走在前面,毛先生跟在后面。 结果走到台阶处,他刚迈出第2步第3步,脚下一滑直接重重摔倒,当时疼得大小便失禁。 同事和顾客赶紧把他送去医院,医生一查,胸椎骨折、尾骨骨折。 毛先生住院住了10多天,医药费大概花了3000到4000元。 他在这干了不满1个月,刚收了1个顾客的100元定金,现在却躺在病床上无人问津。 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毛先生直接报了警。 当时负责招他进来的何先生,当场转了500元让他去治疗,还承诺负责到底,后来又陆陆续续转了300多块。 可等毛先生拿着收据去找公司报销时,事情变味了。 公司说业务早就整体外包给个人老板了,一层包一层,工资由一个姓崔的老板负责。 可毛先生压根没见过崔某。 招他的何先生也改了口,说自己也是打工的,是崔某的合作伙伴,大家都不存在薪资和劳动关系。 何先生还指责毛先生当天穿拖鞋走禁行小门,自己也有过错。 酒店负责人更是连连摆手,说文体中心是独立运营的,跟酒店没关系,而且这公司还欠了酒店20多万的房租。 最后,睿泽公司的负责人刘老板发话了。 刘老板说,预售团队是短期的,打1个月就走。虽然外包给了何先生,但他已经在毛先生休养期间,支付了1个月的房租2000多,清理费1000多,吃饭的费用也给了1000多块。 刘老板觉得自己作为负责人已经仁至义尽,剩下的事不该找他。 就这样,几个老板互相踢皮球,谁都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这事儿传到网上后,网友们都炸开了锅,纷纷留言说: 有人说,现在的预售团队全是这种套路,没有底薪不签合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出了事根本找不到人负责。 也有人认为,不管外包给谁,场地是睿泽公司的,酒店也是场地方,谁都跑不了干系。一层层分包就是为了逃避责任,必须严查! 还有人感叹,打工人太难了,入职一定要签合同,不然连工伤都没法认定。 毛先生的遭遇,揭开了许多短期营销团队用工乱象的遮羞布。 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和成本,一些公司把业务层层外包给个人,连最基本的劳动合同都不签。一旦发生意外,各方就开始大踢皮球,把劳动者当成了牺牲品。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毛先生到底该找谁赔偿?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本案中,刘老板的睿泽公司将销售业务外包给自然人何先生或崔某,这两人并不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睿泽公司必须依法承担起毛先生的用工主体责任。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毛先生带客参观时摔伤,属于典型的工伤。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均应由睿泽公司全额承担。 无论内部是如何外包的,公司对外的法律责任无法免除。毛先生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