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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女子入职月薪1.5万的工程师不到一年结婚怀孕,请病假、婚假、产假均未获批,

西安一女子入职月薪1.5万的工程师不到一年结婚怀孕,请病假、婚假、产假均未获批,离职起诉后,公司被判支付10万元。 2023年12月9日,西安的张女士拿到了一张诊断书:先兆流产。 她是上海某公司的Camera调试工程师,月薪1.5万,刚入职不到一年。医生建议她休假两周,她把诊断证明提交到公司的请假系统,申请从12月11日开始休病假。 但是公司的审批栏,一直都是空着。没批。 而张女士也没去上班,那之后,她又因为同样的原因,连着申请了几次病假,休假时间一直延续到2024年3月初。这期间,公司既没批假,也没发工资。 到了2024年3月3日,张女士算了算日子——她的预产期是3月26日。她在同一天提交了两条申请: 一条是婚假。她2023年9月领的证,一直没休,按上海规定,她还能休10天,打算3月4日到8日休。 一条是产假。158天,从3月11日休到8月16日。 公司的系统里,这两条申请也一直显示着同一个状态:未批准。 张女士也没管那么多。她继续在家不去上班,3月22日,孩子出生了。 从2023年12月到2024年8月,公司那边一分钱也没发过。 2024年8月15日,张女士发了一封邮件给公司,标题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本人被迫离职通知书》。里头写了一句话:“从去年12月开始,一分报酬未发。” 第二天,她把公司告了。 公司这边也有话说,上了法庭,他们强调:张女士所有的请假申请,系统里都显示“未批准”,按照公司规定,没批准的缺勤就是旷工。 婚假拖了半年才申请,不合理。至于病假,公司甚至提出一个质疑:她是被项目组辞退后,马上就“开始病假”,是不是想用孕期逃避工作安排? 然而法院没站公司这边。 一审法院认定,张女士提交的诊断证明,白纸黑字,有医生签字,有医院盖章,真实有效。婚假是法定权利,公司不能不批。产假期间不管公司批不批,都得按出勤算工资。 更重要的是,法院提了一个点:公司没发工资,这是事实。张女士因此被迫离职,公司得赔经济补偿金。 最后算下来: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差额,加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共10.1万元。 公司不服,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这事有个细节挺耐人寻味。公司在上诉时说了一句话:“张女士的行为,是利用孕期恶意规避工作安排。” 这话听起来有点耳熟。好像不少公司面对怀孕员工的时候,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 但反过来想,一个拿着三甲医院诊断书的孕妇,因为“先兆流产”在家躺着,公司一个月工资不发,最后法院判了10万。公司到底亏在哪? 亏在觉得“我没批准”就等于“你不用休”。 法律上,婚假是必批的,产假是必批的,拿着医院证明的病假,也不是公司想不批就能不批的。 你怎么看?公司到底是“被碰瓷”,还是“输得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