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61岁男子和朋友喝完酒后便往家走,途中经过一养生会馆,看到女老板打扮的花枝招展就站在门口,男子当即上前搂着女老板就往屋里推,结果女老板似乎不太情愿,推搡中,两人抱着从楼梯上摔了下去,男子似乎醒了酒便起身离开,结果女老板却摔成了骨折,事发后,女老板选择了报警。 据悉,63年出生的男子刘某可谓是罪行累累,从17岁第一次盗窃开始,刘某有过6次故意犯罪记录,累计刑期大约40年左右,基本上从17岁开始,刘某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服刑。 最后一次在服刑3年之后,也就是23年8月份,刘某离开了监狱,开始了新的生活。 大约在23年10月的一天傍晚,也就是距离刘某上一次被释放大约过去了2个月,此时的刘某便来到了工地打零工,傍晚打完工,刘某就和工友在工地上喝酒吃饭,酒足饭饱之后,刘某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按照刘某的说辞时,自己在回家的路上,路过几处养身馆打算进去享受一番,但是每家店都不提供有偿亲密行为,无奈,自己便继续往家走,途中,自己想到之前去过一家店,那家店是提供服务的,于是便来到了之前接受过服务的那家店。 进去之后,老板娘看自己喝过酒,加上自己穿的也不好,刘某觉得对方可能担心自己拿不出钱来,于是就拍了100元在桌子上,但是看到女老板磨磨唧唧,刘某于是便抱着对方往包房里走,但是没想到有楼梯,两人就一起摔了下去,自己倒是没受伤,起身后就离开了。 而按照女老板穆某得说辞是,自己站在养身馆门口等待丈夫回家时,一男子来到店里想要找茬并想要发生亲密行为,自己明确告诉对方不提供这种服务,但是他上来就抓住我的脖子往里屋拖,期间自己拼命反抗,但是对方力量太大,在反抗的过程中,两人一起从楼梯上摔了下去,他看我受伤了,起身就跑了,我爬到一楼报了警。 事后,因为穆某摔成了骨折,多次就医一共花了7万多的医疗费,而男子刘某也因涉嫌QJ罪被立案。 但是,归案后,刘某矢口否认要强行侵犯穆某,反而是一再表示,自己只不过想要发生付费的亲密行为而已。而对于赔偿医疗费用一事,刘某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是现在没钱赔。 那么,法院会判处刘某有罪吗? 法院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威胁手段,强行侵害被害人的,其行为已构成QJ罪。 但是,刘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因为刘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属于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按照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害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 加上这2年多的刑期,意味着刘某已经是第七次故意犯罪了,这样罪行累累的人,确实是一个麻烦。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本案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案件稍做改编,非发生在当前,仅做普法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