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经相亲与男方订婚并同居,仅4天便坚决悔婚,称不退婚会痛苦一辈子,且愿意全额返还13万彩礼及三金。男方认为受辱、丢面子,向女子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双方协商无果闹上电视台。 经调解,女方最终仅补偿2万酒席费,男方不合理索赔被驳回,婚约正式解除,女子的做法也引发了关于婚前同居和婚姻选择的热议。 男方要10万精神损失费根本站不住脚,法律里就没这说法,女方没和他领证,全额退彩礼已经按规矩来,补2万酒席费更是仁至义尽,不能因为男方觉得丢面子就漫天要价。 从处对象结婚的角度说,这女的做得特别清醒,同居4天发现两人合不来,立马止损不将就,真的太对了。 恋爱时大家都装着好的一面,同居才见真性情,生活习惯、脾气秉性藏不住,趁还没结婚及时分开,总比婚后天天吵架、甚至离婚强,尤其是有了孩子再离,遭罪的还有孩子。 这事也能看出老思想和新想法的碰撞,男方觉得订了婚又悔婚,自己丢了脸面,把婚约当成了撑面子的事。 但现在的女生更看重自己过得舒不舒服,不会为了别人的眼光,委屈自己过一辈子,这种重视自身感受的想法特别正常。 相亲订婚别太着急,多了解了解再定下来才靠谱。婚前同居虽然能看清对方,但也要你情我愿,不管怎样,婚约不是绑住人的绳子,发现不合适早点散,总比硬凑在一起过苦日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