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已婚,但是仍然冒充单身人士,到处找单身男青年谈恋爱,之后追求“速成婚姻”,对方给彩礼钱,女子就表示愿意嫁给他。但是等到见面礼、彩礼钱、红包全都到账之后,女子立刻就溜走,失联后继续找其他男子故技重施。受害者们报了警之后,办案人员最终在某个出租屋内将女子抓获。 这种女子,既欺骗感情,又牟取利益,实在是应该严惩不贷。如今,女子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潇湘晨报·晨视频3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所有负了感情的人,都要面临法律的惩罚。 一女子李某,自己是一位已婚人士。虽然结婚了,但是李某的心并没有归于家庭,而是趁着丈夫不注意,自己外出招摇撞骗。 李某话说自己是外出打工,其实她有自己的盘算。 先是给自己打造人设,李某虚假声称自己是个单身女子,如今正在四处求偶,希望可以遇到有缘分的单身男青年。 在网上物色到合适的男性之后,李某就会跟男子相约了线下见面。 正是因为对外号称自己单身人士,还真的吸引了不少男青年的注意。 李某先跟其中一位男子相约了见面,见面之后,李某就先一心一意跟这位男子“相处”。 说是相处,其实就是趁机准备索要钱物了。李某抛出的诱饵就是“结婚”。毕竟自己打造的人设就是个单身女青年。 很多男子则急于求成,一心求偶,没想到还真的陷入了感情的旋涡。李某先是跟男子谈恋爱,之后就准备快马加鞭的操办婚事。 只不过,李某自己的身世那都是隐瞒的好好的,丝毫没有透露自己其实是已婚人士的事实。 接下来,那就是见家长,见完家长之后,李某就开始找各种理由索要财物。包括跟家长的见面礼、家长给的红包钱、以及后面谈婚论嫁给出的彩礼钱。 而骗完钱之后,李某又不是真心想要结婚的,立刻就开始玩失踪。 在她失踪期间,李某则又开始物色下一位即将“受伤”的男子,故技重施。 也就在李某失联的时候,受害的男子不甘心,直接就报了警。李某携款潜逃,本来以为自己可以逃之夭夭,可是,法网怎么能让她得逞呢? 最后,在李某的出租屋内,办案人员成功将李某抓获、逮捕归案。 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涉嫌诈骗罪。 如今,新田县相关部门已经将李某给控制住,接下来就等待案件的侦查与立案,李某总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犯罪是零成本的吗?以为感情诈骗就不是犯罪了吗? 很明显,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李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扑通婚恋纠纷的范畴,属于典型的婚恋诈骗行为。 综合而言,李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与公序良俗,更加涉嫌了刑事犯罪,必定要被依法严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如果巨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情形的,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李某,她明明已经结婚,但是还是隐瞒自己婚姻的信息,说自己是单身,虚构事实跟他人谈婚论嫁,多次骗取财物。 包括:彩礼钱、红包钱、各类转账、见面礼等,获取财物之后却故意失联,从主观上来看,李某已经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一开始就不想要缔结婚姻,单纯就是骗钱。 李某的这类行为,将婚姻作为敛财的工具,一开始就制定计划,得手后立即逃离,很多男方多年积蓄就被女子挥霍一空。 因为李某的诈骗,不少男子举债支付,后来可能还导致“因婚致贫”,要知道,谁把婚姻当做跳板,把彩礼当做收入,法律就会让他付出代价。 根据《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有所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骗婚式索财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当李某涉案,随意诓骗单身男青年,不仅要责令退赔,之后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需要对男方家庭做出民事赔偿。 总而言之,婚姻并非交易,法律不会纵容“结婚敛财”的行为,“法”会整顿骗取彩礼钱的行为。 让感情回归到真实的内心,让婚姻回到情感本质,这才是单身男女青年更加应该面临的婚恋处境。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