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儿下去买面,一直没回来,妈妈吓坏了,打了二三十个电话都没人接。直到两个小时后,女儿才回来,说是和同学一起去吃饭了。妈妈气得胃病犯了,可女儿却无法理解妈妈的爱,觉得妈妈小题大做。 十一点多的时候,妈妈和女儿商量,干脆下点面条吃吧。 但是打开冰箱,发现没有面条了,女儿就说:“你烧开水,我下去买。” 这一步沟通非常顺畅,妈妈也特别开心,于是赶紧去烧开水,就等着女儿几分钟后回来下面条。 当时家里还有酸菜鱼,妈妈本来想,女儿买面条回来后,就把面条放进去,再加点蔬菜,母女俩好好吃一顿。 可是女儿下去后,就一直没有回来。妈妈特别焦急:买个面最多五分钟啊,怎么过了这么久还没回来? 于是妈妈毫不犹豫拿起手机,拨通女儿的电话,希望她赶紧接通,看看是怎么回事。 可女儿一直不接电话,妈妈更着急了,反复拨打,始终没人接听。 最后,妈妈直接把火关了,下楼去小卖部问,老板却说没看到她女儿。 这下妈妈更慌了,上楼又开始打电话,祈祷女儿快点出现。 她心里冒出各种不好的预感:女儿没去小卖部,到底去哪儿了?是不是遇到坏人了?到底怎么回事,赶紧回话啊! 就这样,从十一点多开始,妈妈打了二三十个电话,还是没人接。 妈妈把最坏的情况都想到了,心想:再打不通,可能就要报警了。 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特别担心、害怕、恐惧。女儿是她唯一的期盼,如今迟迟不归,让她惶恐不安。 终于到一点多的时候,大门开了,女儿出现在面前。母亲那颗充满恐惧的心,再也憋不住了,直接掉下眼泪。 她歇斯底里地吼道:“你去哪里了?怎么不接电话?你干什么去了?” 女儿才说:“我和同学一起去吃饭了,你不是有酸菜鱼吗?” 妈妈气得说不出话:你去和同学吃饭没问题,但你得回我个电话啊! 临时有改变,你提前跟我说一声;电话打不通,你也可以用同学的电话打给我啊! 女儿却满不在乎地说:“我不就是去吃个饭嘛,吃了两个小时回来,有什么大不了的?” 妈妈气得无力反驳,她知道女儿根本理解不了自己的心情。这哪里是吃饭的问题,是她担心女儿的安全啊! 说好下去买面,最多五分钟,结果让她等了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里,当妈的有多恐惧、多担忧啊! 最后,妈妈委屈地说:“我的胃病都气犯了,你怎么就不能给我打个电话啊?” 女儿还是不解地说:“你胃不舒服我知道,但是有酸菜鱼,我没回来,你不知道自己先吃吗?” 女儿根本感受不到妈妈的委屈。在她看来,这就是一件小事,妈妈为什么这么歇斯底里,太不可理喻了。 可同为妈妈的网友们,哪能不理解这位母亲的心思?女儿超过时间没回来,那份恐惧足以压垮她最后一根稻草。 她是在惶恐、恐惧中熬过这两个小时的,她怎么能不揪心、不着急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履行监护职责。 本事件中,民法典本来就要求一家人要互相关心、互相照应,出门、改计划都该说一声,这不是小事,是家庭里该有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说了,妈妈必须管孩子安全,孩子长时间失联、不接电话,妈妈担心到要报警,完全是在履行法定监护义务。 女儿随便改主意、不回消息,不是“小事”,是没顾及家人安全和情感,也不符合法律倡导的家庭和睦要求。 妈妈生气不是矫情,是法律和情理都站得住的。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牟视大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