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都坏透了!广东梅州,一辆私家车故意低速行驶,阻碍后面的出警消防车,消防车多次鸣笛提示,私家车还是拒不避让,连靠边让行的意思都没有,事后这名司机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网友:拿别人生命当儿戏,罚的太轻了! 事发当天,一辆消防车接到报警,火急火燎的奔赴现场。 却没想到,竟被一辆私家车极力阻拦,凭一己之力,堵住了别人的救命路。 当时路上车流量并不大,视线也十分开阔,正常情况下,沿途车辆看消防车都会第一时间靠边避让。 可就在消防车准备超车的路段,一辆私家车却像蜗牛一样,稳稳占着最左侧的车道。 以慢悠悠的龟速向前行驶,速度慢到甚至比路边的非机动车还慢。 消防车立刻拉响了最高分贝的警笛,一遍又一遍的按喇叭。 可前方的私家车司机,仿佛完全听不见一样,依旧保持着不变的车速。 既不靠边,也不超车,就这么横在消防车正前方,堵着去路。 车里的消防员急得手心冒汗,一边盯着前方的私家车,一边看着时间,毕竟火场的情况容不得半点耽搁。 他们隔着车窗,用力朝私家车司机挥手示意,用眼神、用动作拼命提醒。 可无论他们怎么做,司机车司机都视而不见。 就这样,消防车在主干道上被迫龟速跟行,原本几分钟就能通过的路段,硬生生被拖了许久。 周围的路人看到这一幕,也都气不打一处来,有人忍不住指着私家车议论,有人拿出手机记录。 大家都想不通,明明有充足的空间让行,明明听得到警笛,怎么会有人如此冷漠。 这根本不是在开车,这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 更可气的是,事后,那辆私家车的司机被依法处罚200元,记3分。 很多人觉得这处罚太轻了,根本起不到作用,就该重罚,让他长记性。 有人说,这种司机就是缺少德,无视规定,根本不配开车,就该吊销驾照,再送他一副银手镯! 我们总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给紧急车辆让行,就是最直接、最简单的行善。 一个小小的靠边动作,一次主动的避让,可能就能为救援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可能就能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幸福的家庭。 可偏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觉得什么事都与自己无关。 却忘了,什么事都有个万一,今天你堵了别人的路,明天当你需要帮助时,可能就会面临无路可走的困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消防车出警属于执行紧急救援任务,鸣笛就是明确的让行提示。 涉事私家车有条件让行却故意龟速阻挡,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至于对司机之所以没有拘留,是因为暂未达到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通常情节严重指的是多次阻碍,造成救援严重延误并产生重大损失等情况才可以。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情!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