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6月11日,被称为“嘉善之狼”的日本战犯松本洁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执行枪决,为其在浙江嘉善犯下的累累暴行付出了终极代价,可谓是大快人心,罪有应得。 松本洁是日本奈良人,侵华期间担任浙江嘉善日本宪兵队队长,以虐杀中国平民为乐,手段非常残忍:用武士刀劈杀、将婴儿投入开水锅、剖腹取内脏等,直接或间接导致数百名无辜百姓死亡。他还对非军事人员施以酷刑,并抢劫、勒索财物。 因其极端残忍,日军内部称其为“嘉善之狼”,当地百姓则叫他“活阎王”。日本投降后,松本洁被逮捕。1947年5月2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根据其罪行,判处其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