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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十堰竹山公开征集这些问题→

3月13日,十堰市竹山县民政局、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坚决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漏保”“漏救”问题。“以钱定人”、以“单人保”“部分保”代替“整户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应保未保”;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急难救助“应救尽救”;教育、就业、住房、受灾、医疗等专项救助“应享未享”;救助申办推诿、拖沓、冷漠、附加不合理条件;将申请受理职责转嫁村(社区)和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社区)提交申请等问题。

(二)“迟发”“少发”问题。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调度不及时,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按时发放至个人账户;核算低保补助水平时收入取高、豁免取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未落实;吃拿卡要、侵害救助对象权益等问题。

(三)残疾人评定不精准问题。评定环节违规干预残疾评定审批;发证组织、评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残疾评定中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评残机构和评残工作人员违规出具虚假残疾评定报告;评残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残疾评定资格等问题。

(四)骗取侵占惠残资金问题。残疾人证应注销未注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审批程序不规范,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给付不及时不足额;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已适配但未达规定使用年限重复享受辅具适配补贴等问题。

三、反映渠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开展。

(一)县民政局:主要受理“漏保”“漏救”“迟发”“少发”等方面的问题。

1.来信来访: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9号(原政务服务中心东区)903办公室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救助)窗口。

(二)县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受理涉及残疾人等级评定、惠残资金发放、辅具适配等方面的问题。

1.来信来访: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9号(原政务服务中心东区)5楼县残联办公室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举报反映。反映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内容具体(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并请注明问题线索提供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反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其他不属于征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