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蓝营议员黄绍庭涉诈领助理费145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并延长限制出境8个月 国民党籍高雄市议员黄绍庭因涉嫌诈领助理费1455万余元新台币,近日经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的判决。法院同时认定其有逃亡之虞,裁定自3月28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诈领千万元助理费,二审维持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黄绍庭自2014年12月担任高雄市议员期间,通过虚报妻子及12名助理名单,向议会申报领取助理补助费,累计金额高达1455万余元。案发后,黄绍庭坦承犯行并缴回全部犯罪所得,一审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要求其向公库支付150万元、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检方认为量刑过轻提起上诉,但高雄高分院二审认为原判刑度适当,驳回检方上诉。不过,法院调整了缓刑附加条件,将向公库支付金额提高至200万元,并要求其接受7场法治教育课程。 境管期限将届,法院忧其逃亡海外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黄绍庭原有限制出境期限即将届满,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及过往行为,认定其仍有逃亡风险。判决指出,黄绍庭所犯为最重本刑10年以上的职务诈财罪,且案发后曾有滞留海外未及时返台的情况,加之其家庭背景与资源具备长期居住海外的能力,因此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以确保后续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此案自2024年检方起诉以来,黄绍庭始终强调款项均用于公务开支,但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尽管获得缓刑,但其议员职务已依规定停职,后续政治生涯亦受重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