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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就医转院三次不治身亡:医院篡改病历被判赔71万 2026年3月12日,南宁

发热就医转院三次不治身亡:医院篡改病历被判赔71万 2026年3月12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一审判决:广西民族医院因违规修改电子病历,赔偿患者家属71.68万元。 案件回顾: 2023年,30多岁的李女士因发热、血小板减少在民族医院治疗,病情持续危重,经两次转院后因脑疝死亡。家属发现病历存在修改痕迹,经鉴定确认:入院记录先后修改3次,患者出院后病程记录又被修改2次——均违反病历书写规范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直接推定存在过错 。这是“不可推翻的过错推定”——篡改本身,就是最大的错。 鉴定成本: 家属支付3.3万元鉴定费,由医院全额承担。2026年新实施的《电子病历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让篡改行为无处遁形 。 唤羽师观点: 《韩非子》云:“巧诈不如拙诚。” 医疗难免失误,但篡改病历是把小错变成大错。病历不是“自家账本”,而是“公共证据”。愿这起案件,警醒每一位从医者:真相,永远是最好的辩护。就医后身亡 医疗事故分级 输液后伤亡故 病历维权 中医院医疗事故 病历误诊 医院诊断错误 误诊报告单 二次开刀转院 转院经历 疾疗事故 危重症转诊中心 虚假就医 脑死亡误诊 医疗事故处理法